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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違法不准以罰款代記分 要維護法律嚴肅性

2012年12月11日08:38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針對媒體對一些地方出現的對交通違法行為隻罰款不記分的報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10日向記者表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規章的規定。

  對已經查實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違法行為的性質及種類依法處罰,不准以罰款代替記分,或違規變通執法處罰的種類和幅度,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統一性和嚴肅性。 (記者鄒偉、史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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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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