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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億鐵路保費難均分

本報記者 黃晶華 發自北京

2012年11月22日05:45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有些強人所難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終於在明年1月1日起被取消,而鐵道部曾經針對應急救援出台的鐵路旅客人身傷亡賠償15萬元的上限也一並被廢止。對商業保險公司而言,此次舊條例的廢止,打開了鐵路交通的商業意外險市場通道,鐵路貨運險、鐵路承運人責任險、鐵路旅客意外傷害險這三類險種走向市場或成必然。

  相關專家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鐵路旅客意外傷害險的市場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此次鐵路系統保險政策的變動,對於商業保險機構來說,更大的意義在於鐵路承運人責任險的市場機會大增。

  意外傷害險

  市場沒有想象的那麼大

  與即將廢止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關系最緊密的便是鐵路旅客意外傷害險。“到目前為止,關於旅客的商業保險,鐵路方面一直沒有做。”一家財險公司專業人士11月21日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下稱“《條例》”)廢止后,應該會有商業保險的一些方案出台。至於怎麼做,大家也是剛接觸,還沒有明確的說法。

  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很多保險公司都推出了交通意外傷害保險,產品設計較多樣,一般根據保額與保險期限及承保范圍的不同設計保費,從而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產品期限分為一年期、半年期、三個月甚至短到幾天。

  目前市面上的交通意外險承保范圍包括了乘坐飛機、輪船、火車及汽車等多種交通工具造成的意外傷害,隨著消費者投保意識的增強,這類產品的投保率也在逐年提高。盡管外界對於旅客意外傷害險的討論很激烈,但仍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某種程度上,老百姓可能感覺火車出事故的概率比飛機更低。因此,可能這部分市場沒有想象得那麼大。大家的注意力更多集中在鐵路承運人責任險上”。

  承運人責任險

  市場容量或超過10億元

  對鐵道部而言,今后鐵路交通事故傷亡賠償限額不再隻有15萬元,意味著鐵路運輸企業將與其他作為市場主體的運輸企業一樣,平等地承擔運輸風險,不再享受特殊保護。這樣一來,鐵路客運的責任風險就完全暴露,可能出現的賠付額度也不可控,鐵道部對承運人責任險的需求就大幅增加了。

  而記者從多家財險公司獲悉,他們對此都有很大的積極性。據監管部門統計,2011年我國責任險的總保費為148億元。鐵道部2011年統計公報顯示,2011年全國鐵路旅客發送量為18.6億人,同比增長11.1%。一位責任險精算人士估算,以前述公路客運的保額和費率水平為標准,18.6億人次的承運人責任險一年所需的保費將近10億元。資料顯示,目前承運人責任險市場中,主要是公路運輸承運人責任險,大部分保單的保額在60萬元水平(50萬元傷亡+10萬元醫療),費率水平在萬分之五左右。事實上,去年11月就曾有消息稱,長安責任險公司與鐵道部洽談承運人責任事宜,不過一直未果。

  鐵路貨運險

  鐵道部將來有可能整體做

  至於貨運方面,上述財險公司專業人士表示,此前有一小部分貨運險是通過商業保險投保,但絕大部分都還是鐵道部採取自保的方式。

  另一家財險公司相關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這一次鐵路系統保險改革的重點可能主要在貨運險,“以往都是由鐵道部自己來承擔風險。在貨運險這一塊,鐵道部將來有可能整體做。”其向記者透露,鐵道部或將在12月通過一家保險經紀公司來運作,最終的承保,一般情況下,可能會由幾家保險公司共同承擔。

  “鐵路領域這三個險種的放開是必然,一定是要走向市場的。”該相關人士分析稱。對於未來鐵路貨運險及鐵路承運人責任險的規模,其表示很難估計。“鐵路部門現在報來的對於這三類保險業務的數據可以說沒有什麼參考價值,因為過去他們都是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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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蘇楠、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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