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數線:考試合格線原則不得低於60分
《通知》規定,筆試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的,原則上合格分數線不得低於60分。
面試人選應依據筆試人員的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3至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的競爭比例、且招聘公告未作說明的,可按實際入圍考生進行面試。
考生的綜合成績,應由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不同崗位特點確定的權重合計而成。考察人選應依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擇優確定。
3、調劑:公招崗位調劑至少公示7日
針對考試或考察后出現崗位空缺、且招聘公告中未作說明的情況,《通知》表示,事業單位可以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沒有遞補人員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同類崗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相近專業的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進行調劑。
需調劑的崗位應在本單位網站公示不少於7個工作日。
考試成績合格、且符合調劑崗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調劑。
面試或考察人選,應依據參加調劑考生的成績、按照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魏銘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