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不实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1年,该公司在组织资产收购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交易对方的情况及交易双方之间的关联关系。2013年2月,审计署将该问题移送证监会处理。2014年5月,证监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罚款30万元;对刘革新和另4名高管给予警告,分别处以罚款5万至3万元。
32.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戴晓明、总经理茆俊强等人违规对外投资造成损失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戴晓明、茆俊强及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吕茂刚等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将投资基金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机构管理,并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面临损失。2013年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四川省委省政府查处。2013年7月,成都市纪委决定对茆俊强予以免职处分,对吕茂刚解除劳动合同。戴晓明相关问题与之前正在调查的其他问题并案查处。
33.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串通工程监理等4家机构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2年,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新海农场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中,与4家工程监理和审价机构串通,利用虚假的监理报告和审价报告骗取财政资金1262万元。2013年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查处。2014年3月,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上海安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罚款7.5万元,责令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改审价报告质量问题,对上海方京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工程监理资质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被骗取资金已全部追回。
34.厦门大学教授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12年,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2012年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2013年12月,厦门大学给予何孝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给予林伯强行政警告处分。林伯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35.厦门大学所属厦门南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洪良途违规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0年,洪良途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定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涉讼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放弃追偿权。2012年8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处理。2013年12月,厦门大学给予洪良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主管单位撤销其担任的厦门南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资格,并要求其个人承担损失21.56万元。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