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1.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信访举报20件,给予1人撤销纪委书记处分;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纪委领导职务,调离原岗位;给予1人行政降职处分,调离原岗位;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进行通报批评。
2.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能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等要求。制定出台了《神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评价标准、结果运用和组织实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出台了《神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通过挂职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正在编制《神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2015-2017年培训规划》,将用1年时间对全集团所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
3.对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并分类处置。梳理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和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总部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共869件,分别由集团党组纪检组、纪检监察部自办或移交6个集团公司巡视组、有关子分公司纪委和有关部门办理,已办结498件,占57%;给予83人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59人,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机关5人。
特别是对其中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337件,党组高度重视,集中100多人组成19个专项核查组和有关子分公司纪委共同进行调查核实。截至4月3日,已办结182件,占54%;给予55人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2人,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移交的反映个人利益诉求的96件信件也进行了梳理,主要包括劳动争议、工伤待遇、征地拆迁、住房物业、合同纠纷、招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10类问题,诉求涉及23家子分公司。目前已办结37件,其余信件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加强子分公司纪委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及时配备和调整子分公司13名纪委书记,配齐配强子分公司纪委书记队伍。二是按照中央纪委深化“三转”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推进子分公司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的意见》要求,8家子分公司落实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区域纪检监察中心与子分公司纪委联合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其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三是拟定了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方案,集团公司党组于近期研究通过后下发施行。四是制定《神华集团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纪委书记述职管理办法》,要求纪委书记就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党组纪检组述职,并进行现场测评。五是制定《神华集团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纪委书记问责管理办法》,对问责的范围、方式、程序和依据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将问责材料存入被问责人的人事档案,并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
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对历年来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38项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按照“继续有效”、“需要修订”和“废止”等不同处理意见进行系统性更新完善。对需要修订的制度,明确责任人,明晰修订要求,并确定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制定了《神华集团公司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党组审议通过并下发施行。
6.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一是通过问责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对有关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严肃的问责警示,对集团公司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的党性教育,起到了明显的警示效果。二是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已经完成了张文江等3人违纪违法问题剖析材料,2015年上半年神华集团将召开一次警示教育视频大会,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镜鉴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六)关于一些所属企业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情况。
1.制定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和程序。一是下发了《神华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对集团公司总部和子分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职数的管控原则和相关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子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二是修订完成《神华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神华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神华集团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3项制度,已经集团党组讨论通过。正在修订《神华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公开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子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新制定的《改任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2.对人力资源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子分公司存在的选人用人、机构编制、薪酬和用工管理、人事档案、基础资料建设等问题,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42家子分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子分公司在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基础资料建设等方面存在共性问题。在选人用人、薪酬和用工管理方面,个别子分公司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集团公司已于3月31日前向各子分公司反馈整改意见,要求将整改责任逐项落实到人。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对党组管理干部和所有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的填报、汇总及系统录入工作;已完成对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裸官”情况的核查,正在对全集团处级干部进行排查;实现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和子分公司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由集团公司集中管理。
3.对超职数、超待遇配备干部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集团公司总部取消了总经理助理级、副总裁级、副总师级岗位,共涉及12人。要求各子分公司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对专项检查发现的27家子分公司存在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责令其抓紧整改。截至4月3日,已有14家子分公司完成整改,其余13家子分公司也将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4.对神宁煤业集团管理层级、分配体系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针对神宁煤业集团管理层级结构不规范、分配体系不合理、干部超编现象突出等问题,集团党组要求神宁煤业集团精简优化管理层级结构,修改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理顺内部职级体系和分配体系。截至4月3日,神宁煤业集团已经拟定了压缩管理层级、核减机关人员方案,拟于2015年底前整改完成。
5.及时核查处理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梳理出包括中央巡视组移交和其他反映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线索共计47件。对中央巡视组、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移交的神宁煤业集团、黄骅港务公司、国华投资公司3件选人用人问题专项督查件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后,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对4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其余44件信访举报件也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32件已经办结,5件已经提出处理意见正在按照程序逐一落实,7件正在调查核实。
(七)关于资产并购重组方面聚集较大腐败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资产并购重组的相关制度。梳理相关制度29项,涉及资本运营、产权管理、战略规划、财务管理、法律事务、投资者关系等7个方面,查找出制度不完备、制度间存在冲突、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已修订完善了《神华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神华集团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神华集团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将于近期下发。制定了《神华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后评价操作规范,加大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力度,于2015年内完成。
2.对资产并购重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党组决定用半年时间,对2005--2014年集团公司所有资产并购重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要求各子分公司对所属资产并购重组项目同步开展专项审计,彻底理清资产并购重组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揽子改进和完善集团公司资产并购重组方面的决策机制、管理体制和制度措施,坚决查处资产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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