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问题整改情况。
1.对2003-2012年煤炭销售业务进行专项审计。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重点合同煤销售中存在的严重问题,集团党组派出专项审计工作组,围绕煤炭销售政策执行、重大决策、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等四个方面,对销售集团2003-2012年煤炭销售情况,以及神宁煤业集团、神新能源公司并入神华集团公司以来的煤炭销售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重点合同煤销售过程中存在年度订货方案决策程序不规范、缺少制度约束、价格自由裁量权过大、客户分类标准不清等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现已查明华泽桥在担任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副总裁、神华煤炭运销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取巨额私利。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对华泽桥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巡视整改期间,在深入调查华泽桥有关违纪违法线索时,又发现其伙同原运销公司所属山东办事处主任陈家敏涉嫌共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对陈家敏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华泽桥、陈家敏的违纪问题已基本查清,涉嫌违法的问题正在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2.全面完善集团公司党组对煤炭经营销售业务的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党组把煤炭经营销售方面的整改作为这次巡视整改任务的重中之重,通过完善制度和明晰流程,建立了决策层(党组和董事会)、经营层、操作层“三位一体”决策机制。党组、董事会负责销售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包括中长期销售战略、政策,年度订货方案等);经营层负责销售方面的日常决策(包括价格体系制定和日常销售价格调整等);特别就价格管理与执行形成了“5+1”(总经理、总裁、分管领导、销售管理部、销售集团共同研究和董事长参加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决策制度,审定和批准商品煤销售价格的调整变动等事项,并报总经理常务会备案。同时,修订完善《神华集团公司商品煤销售管理规定》、《神华集团公司商品煤价格管理办法》和《神华集团公司商品煤及煤化品客户管理办法》3项重要制度,完善了销售计划和方案、年度煤炭销售价格体系和价格建议、商品煤年度重要客户分类管理流程等内容。
3.对煤炭经营销售核心领域的风险点和制度流程进行重点完善。认真吸取在实行重点合同煤销售时期存在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煤炭经营销售环节相关制度流程,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按照决策、管理和操作3个层面对集团总部和销售单位的煤炭销售、采购业务领域进行全面风险识别,范围覆盖销售计划管理、价格管理、客户管理、销售渠道管理、煤炭采购管理、销售过程管理、质量与数量管理等7个方面。集团决策层和经营层共梳理风险点6个,修订完善业务流程8个,修订相关制度3项。销售集团在操作层面梳理风险点69个,修订业务流程11个,新增业务流程1个,修订相关制度6项。
4.拓展延伸加强对所有煤炭购销业务的管控。按照“流程到位、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的总体要求,集团公司对有煤炭购销业务的神宁煤业集团、神新能源公司和其他有外购煤业务的子分公司全面开展风险点和制度流程的清查与梳理。督导神宁煤业集团梳理风险点41个,修订相关制度流程18项;督导神新能源公司梳理风险点27个,修订相关制度流程7项。涉及外购煤业务的神东煤炭集团、准能集团、销售集团等10家单位和销售集团的西北、华北等三级公司,全部完成梳理工作并加快推进相关制度流程的修订与完善。涉及煤炭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25家子分公司及有关下属单位,同时开展了煤炭质量和数量管理风险点的排查和制度流程的梳理,力争年内完成全部风险点梳理和制度流程的修订工作。
(三)关于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问题整改情况。
1.对1998年以来灭火工程情况进行专项调查。集团公司成立灭火工程专项调查组,从灭火工程的时间、决策、合作方资质、合作方选择方式、项目执行、资金等情况入手,对集团公司1998年以来所有煤田(矿)灭火工程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调查核实,集团公司涉及煤田(矿)灭火工程的单位有神东煤炭集团、神宁煤业集团、准能集团、乌海能源公司、神新能源公司、包头矿业公司等6家子分公司,共有灭火工程项目15项(矿区)。除神东煤炭集团陕西境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神宁煤业集团4个块段灭火工程未结束外,其余灭火工程均已完工。调查发现,集团公司灭火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过程监督不到位、安全监管不严谨等问题。
2.健全完善灭火工程管理机制和制度。为规范灭火工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腐败风险,彻底杜绝过去有的单位借灭火工程之名开采煤炭资源的行为,针对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将灭火工程比照建设项目统一纳入管理范畴,确保灭火工程依法合规、安全有序实施。鉴于相关子分公司对既往灭火工程的管理制度标准与集团公司的制度体系要求有差异,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防灭火及环境治理等工程中煤炭资源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田(矿)灭火工程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灭火工程管理承担领导责任,把灭火工程纳入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煤田(矿)灭火工程勘察设计及火区认定管理细则》等9项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3.坚决查处灭火工程领域腐败案件。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集团党组纪检组对张文江、牛进忠和刘宝龙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核查,张文江在担任神宁煤业集团负责人期间,涉嫌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牛进忠在担任神宁煤业集团灭火工程公司经理期间,涉嫌获取非法利益;刘宝龙在担任神宁煤业集团灭火工程公司经理期间,涉嫌向灭火工程承包商索取贿赂,还发现了其他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张文江、牛进忠、刘宝龙已经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3人均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对于其他有关人员利用灭火工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集团党组纪检组正在配合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4.认真核查“私人老板故意制造火点、谎报灭火项目”问题。集团公司组成专项调查组,在6家涉及灭火工程的子分公司进行细致排查,同时做好企业诉讼维权的法律准备。
(四)关于党的建设相对滞后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堪忧问题整改情况。
1.研究制定“把企业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领导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的“三管好”制度和措施。集团公司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重点在制度层面解决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一批“三管好”制度措施,印发了《神华集团公司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神华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神华集团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神华集团公司总部“五型”党支部建设指导意见》、《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建设标准化党支部的指导意见》5项新建制度,正在就《神华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党委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2项新建制度征求意见,将近期召开集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施行。
2.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一是加强全员教育培训。制定下发了《神华集团公司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突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党的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内容。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并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分类施教、全员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素质。二是抓好关键少数。重新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内容和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个自信”、“三严三实”、“四个全面”等作为重点内容,切实提高集团公司党组和基层党委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近期、督长远。3月31日至4月2日,举办了一期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内容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发挥国企党组织独特政治优势等,集团公司党组书记作了《坚持从严治党,党委书记如何抓好企业党建工作》的专题讲座。集团公司还分期分批举办基层单位党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加强新形势下党委书记如何抓党建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并要求各子分公司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四是开展线上教育。继续优化党建科学化信息管理系统,不断丰富集团公司全体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将其办成富有号召力、感染力和吸引力的线上学习教育平台。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抓住基层党委换届时机,配强配优党委书记。8家子分公司党委完成换届,其他5家子分公司党委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换届。共配备和调整10名党委书记和9名党委副书记。二是设立直属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总部和在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三是理顺京外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和垂直化管理的关系,协调解决了个别子分公司党委属地化管理问题。四是对子分公司党组织党员发展和党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管理工作。五是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对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的决定》所规定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职工总数1%左右的比例配备”落实情况。
4.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各级党建工作部门、党务工作者的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了《神华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党委、党委成员、支部成员、党小组责任清单以及责任落实和考核方式;增加了责任追究内容,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给予党纪处分的适用条款。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成员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成员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
5.梳理和优化党建工作制度。对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新建和修订完善了《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22项制度,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对各子分公司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提高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
6.开展正确处理“两个关系”专题研究。与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合作,就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处理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市场主体与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关系(简称“两个关系”)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两个关系”研究课题组,形成能够有效解决好“两个关系”并指导依法治企和法治神华建设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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