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3年仅撤销4个
作为公共建设事业,修路包括高速公路应该是政府的公益性事业,为什么还要单独收取通行费?北青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其实这种政策源于早年的客观现实情况。我国的收费公路政策是1984年12月的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上批准的,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而当时的大背景是,全国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只有1.9万公里,全国37%的公路是简易的等外公路,近30%的公路晴通雨阻。当时即便干线公路也经常出现交通拥堵,车辆平均时速不足30公里。以北京到天津共166公里路程为例,平均需要6个多小时才能到达。国道104线和107线北京段多次出现严重堵车,导致交通瘫痪超过7天的情况。公路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与社会需求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当时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
此后收费公路政策确实加速了我国的公路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通车高速公路中,有97%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成的,这一比例远高于一级公路的61%和二级公路的42%。
随着2008年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全国共有21个省份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国公路收费站数量明显减少。但在高速公路方面,撤销收费站的进程相当缓慢。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共设主线收费站1728个,其中高速公路736个,比例超过四成。2013年与2010年相比,全国收费公路主线收费站减少了727个,下降29.6%。但其中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仅减少4个,下降了0.5%,比例远低于一级公路的23.5%和二级公路的54.4%。这难免给人“路越修越多,收费站也越来越多”的印象。
本栏文/本报记者 张钦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