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
根据计划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专项检查和制度建设两个阶段。专项检查从今年8月开始,到2014年底结束,主要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制度建设阶段,从2014年底开始,到2015年底结束,主要是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开展整治活动的基础是做好检查,就像到医院照X光、拍CT,哪里有病就查哪里。第一步是重点检查基层。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进人事件,主要是在县级事业单位。因此,检查的重点要放在基层事业单位,主要精力放在尚未开展公开招聘,或公开招聘组织实施不规范,特别是发生过违纪违规进人问题、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县级事业单位。
“这个和基层的特性是分不开的,基层人多、摊子大,熟人关系比较普遍,所以很容易就成为违规进人的重灾区。”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分析说。
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很重要的一步就是明确责任主体。为此,人社部发出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组织、分业实施的体制;开展检查,要按照谁组织谁把关、谁管理谁监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避免推诿扯皮、挂“空挡”现象。
检查问题予以查处,查处是法纪的要求,也是专项整治活动的关键,不予以严肃查处无以立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规定予以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孔昌生强调。
——对涉事单位要零容忍。坚持歪风必治、贪腐必反,对任何违纪违规单位,都不“网开一面”。对违纪违规的招聘活动,一经发现,要立即责令纠正,必要时宣布招聘无效。
——要以高压态势严格查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规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绝不能以单位问题、集体决策虚化责任追究,“板子”要打到具体人身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受聘人员,要予以清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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