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表决制度改变一张纸表决的现状
《决定》提出对法律草案重要条款可以进行单独表决的制度。祝捷认为,这可以改变了一张纸表决的现状,给了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多的意见表达机会。
“现在我们对法律草案的表决,可以形象地称之为‘一张纸’表决,即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只能对草案整体进行表决,要么全部同意,要么全部否定。遇到同意一部分而反对另一部分时,就无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了。”
在祝捷看来,通过对于法律条款的单独表决,各种利益可以通过对具体条款的表决实现充分的表达和辩论,重大立法能够获得更加深入的思考空间。“这有利于推动立法的更加科学化,也能够让立法有更大的利益包容空间。”
编纂民法典是法治自信的表现
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指标。
祝捷坦言,我国并没有成体系的民法典,民法典除了需要包容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和制度条款外,更加重要的是需要通过一个科学、完整、合理的民法典体系和结构。“这更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一个国家对于法的认知深度与情感深度。”
在他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基本”形成,而不是“完全”形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过并没有成体系的民法典。“敢于提出编纂民法典,体现了我国对于有关法的一些深层次的东西,如契约精神、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公民的自治地位等,开始有了一定程度的思考。看上去是一个民法的问题,事实上包括了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事实上也是我国法治自信的一种体现。”
提出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的设想
《决定》指出,大幅減少市县级政府执法隊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以前因为各部门有职能重叠,经常发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无人执法等执法乱象,产生所谓‘九龙治水治不了水’的怪状。”
祝捷认为,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将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集中起来,形成相对集中的执法权,是建立大部门体制的重要环节。“目前,各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大多建立了跨部门的执法队伍,其实还有很多部门可以做这个工作,比如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监管等。”
台湾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决定》提出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思考。
祝捷指出,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台湾问题不仅是政治问题,而且是法律问题。“用法治思维思考两岸关系,用法治方式应对台海形势,用法律规范确认发展成果,法律机制已经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祝捷看来,当前两岸关系已经进入深水区,而法治是两岸走出深水区的重要依靠。“在台湾地区内部政治局势变动不定的情况下,两岸关系应当更多渗入法的因素,最大限度得克服人的因素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影响,使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局不因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注意力和看法的改变而改变。”(实习记者康佳 记者张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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