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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巡视发现财政局少数领导搞特殊化 核查住房情况

2014年10月15日21:54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3月至5月,北京市委六个巡视组分别对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南水北调办、市民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研究室开展了集中巡视。7月11日,市委巡视组向各单位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部分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落实不深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各单位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各单位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列为中长期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正在抓紧落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点问题:社保基金安全风险点多

■主要整改措施:信息系统技术升级堵塞冒领漏洞

推进与市公安、民政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市社保数据库与市公安、民政信息定期比对,及时掌握个人死亡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防范基金冒领;年底前完成8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信息共享,明年起在全市逐步推开;加大行政审批部门和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力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业务实行双岗复核;围绕社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基金结算、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六方面,修订全市统一的经办流程和操作规范;在现有128项预警指标的基础上,将监督检查范围由经办机构业务逐步扩大到养老审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失业待遇核定等业务,实现对社保经办、行政审批、待遇核准等业务的全方位监督。

北京市财政局

■重点问题:少数领导利用职务便利搞特殊化

■主要整改措施:核查出国住房情况向群众说明

围绕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使用、个人事项报告等出台五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保障加以规范和约束;在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已经对照检查个人住房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巡视整改要求,由班子成员对个人住房情况再次进行确认和说明;对局、处级领导住房进行认真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群众进一步说明了情况;对报销物业费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纠正,严格管理。

北京市南水北调办

■重点问题:对“早、小”案件关注不够

■主要整改措施:“三转”工作聚焦查案问责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腐败案件,认真履行再监督和再检查职责,把行政问责和查办违法违纪问题作为重点,立足抓早抓小;结合效能监察对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程洽商变更、招投标和建设管理费使用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三个安全”。

北京市民防局

■重点问题: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缺乏有效制约

■主要整改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

进一步细化和修订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主要业务流程、风险点和各项监督措施。有关处室和单位从机制层面进行了对照检查,共梳理出执行标准9项、内部管理规定5项、权限划分6项;加强涉密项目预算申报管理,制定了涉密项目招投标代理单位选取办法,避免人为选择代理机构。重点加强建设审批、图纸审定、验收、使用管理等岗位从业人员廉政教育,明令从业人员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向人防工程建设或使用单位推荐工程材料设备,从中谋取利益。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重点问题:土地收储供应信息不够公开

■主要整改措施:建立多方参与的审查公开体系

配合市政府审改办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优化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关于改进土地储备项目和土地开发交易项目相关工作的意见》,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等区县试点将规划、交评、环评等专项论证和审查工作前移,与规划、发改、交通等部门联合审议土地储备项目启动、规划调整、入市阶段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成本预审工作规则》,规范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成本审核的程序、内容和标准,明确了委办局、社会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多方审核把关的工作模式,并在市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经市政府批准,8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扩大了社会对土地定价信息的周知程度;制定《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机构公开招标方案》,并将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评估机构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确定中标机构;建立“北京市国土局中介机构抽选系统”,实现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机构库中选取中介机构。

北京市政府研究室

■重点问题:连续两年未逐级签订责任书

■主要整改措施:处以上干部执行责任制逐年考核

重新修订《市政府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检查考核和监督、责任追究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全室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处室及处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制定《市政府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4年度)》,今年5月下旬完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主要领导与各处处长的责任书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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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述权、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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