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24.关于一些地方、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上级指示有对付、应付思想,存在“不落实”顽症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党委督查工作力度,将省委重点工作全部纳入督查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大督查”工作体制,实行“抓落实一把手工程”;灵活运用督查工作的暗访方式;实行不抓落实“黄牌警示”制度。
2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党内生活原则性不强,一团和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直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存在“捂盖子”倾向,有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如实反映的问题。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严加以整治。一是充分吸收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待中组部相关意见出台后下发;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大对报告事项的抽查、检查力度,增强干部纪律意识。
26.关于一些地方唯GDP、主要经济数据不实的问题。努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政绩考核水平。一是调整了今年全省GDP增速。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市(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以及市(州)绩效考核指标和县域突破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三是进一步改进考察方式方法,拓展延伸考察范围,准确把握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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