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告人曾国华、张裕圣、罗六生、郭华勇(前排从右至左)在听法院宣判。(图片由长沙市检察院提供)
早在2006年,就有一位官员因为给情妇写下的保证书而犯下了买凶伤人的罪案。2006年9月,因不满已交往7年的情妇对自己的严格管束,曾先后担任省邮电学校校长、省专用通信管理局局长的副厅级干部曾国华竟雇凶杀伤情妇,造成情妇在自己车内被人捅伤10刀。经长沙市、天心区两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二日终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人民币。
在曾国华和贺某交往期间,曾给贺某写了好几份保证书,保证内容无奇不有:“以后再也不让贺某生气”、“60岁时一定和贺某结婚”、“每星期和贺某发生3次性关系”,这些所谓的“爱的宣言”被贺某一份份收藏起来,却也成了曾某心中的“定时炸弹”。为此,曾多次通过张某向凶手交代,一定要将那几张条子给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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