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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曝路桥费乱象 “顺理成章”下隐藏猫腻【2】

2014年04月15日13:3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路桥收费本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

   “当前对于城市道路、桥梁的收费时限、金额、方式,都是地方自行规定,每条路投资多少、贷款多少不公开,征收费用去向不明,路桥成了政府和企业的‘摇钱树’。”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路桥收费本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

   以长沙市为例,曾有市民问询:收取的这些钱都花到哪去了?能否公布收支明细?但当地路桥征费维护管理部门却回复“比较困难”。

   一些网友表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大笔资金,在国家和地方财政“钱袋子”不宽裕的情况下,多方筹款、收费还贷等方式可以理解。但基础设施的收费年限、收费标准应有科学评估,建立透明公开的公共决策机制。随意延长收费年数、变更公路性质、捆绑收费、去向不明的“糊涂账”不应再继续下去。

   记者查阅相关材料了解到,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而后收费还贷的方式源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的特定时期,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范围的扩大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众多城市完全具备建设路桥相应的财政实力,继续采用贷款加收费的方式,就显得不合适了。”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说,超期收费等乱象的背后,体现了现有收费公路管理政策法规存在滞后和缺失。

   因为对路桥费“违规”收费不满,部分民众选择了与相关部门“对簿公堂”。有媒体报道,律师孙农和车主周润凡曾就珠海路桥通行费年票涉嫌超期征收一事状告广东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在东莞经营一家货运公司的蒋明亮,曾因质疑东莞实行的路桥费年票制度的合法性,以及“年审是否应该与年票挂钩”等问题,将收费部门起诉到法庭。

   多地市民反映,路桥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产品的运输成本和生活成本。北京的京通快速路两公里收费5元钱就颇受诟病,专家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口分流,没有起到缓解城市“肥胖病”的作用。一些企业界人士认为,“高额”的路桥费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地方政府还应多算“长远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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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泽、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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