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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通行费收支等信息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013年05月09日08: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中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 (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等可免交通行费;通行费收支等信息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介绍,这次条例修改,兼顾涉及收费公路的各方权益,对投资商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延长期限给予保障,拟规定逃交少交通行费车辆加付3至5倍票款。而对于广大用路人的保障,在于用法律将具体“免费”的情况进行了规范。

  张柱庭:上一次条例,规定免费的范围仅限于军队、武警、抢险救灾、运输农用机械等,通过这几年实践,用政策确定下来扩大了些,但是法规上没有反映。比如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比原来扩大了,老的条例规定只在规定的几条绿色通道上,后来实际扩大到所有收费路。去年节假日(小客车高速路)免费,节假日免费对于公众来讲是获得了免费的福利。

  张柱庭同时表示,意见稿规定:收费期限、通行费收支等信息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在收费公路信息公开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张柱庭:过去国务院有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规定政府机关信息必须公开,但是收费公路一部分是企业一部分是政府还贷路,政府还贷路不是政府机关,他们要不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法律法规不清晰。这就使得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收费路出现了边界点,这次这个条文大量内容在信息公开制度方面,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力补充。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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