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一个多亿,一个多亿人民币是政府出的钱,还是?
固始建设局原固始县建设局公务人员:政府的这个钱,就是拿地,用的集体用地,老百姓的地,实际上,当时市场,比如说10万元一亩,每亩地10万元,它给老百姓只给12500.事实上就是把这个耕地变为行政和商用。
对于固始县网站上为何没有任何关于政府大楼的建设信息,这位公务人员是这样解释的。
记者:这个房子是零几年盖的?
原固始县建设局公务人员:应该是2006年到2008年。
记者:我看2008年的财政支出单上没有挂房子的任何信息。
原固始县建设局公务人员:越没有不是越有问题嘛,你没有才能说明问题,你现在看实际的结果,如果装修、办公家具,都不止1个亿,房子建了1个亿,加起来都是1个多亿,一两个亿。他们这一块不给你看,就说明这里面更有这个问题。
这位曾在固始县建设局工作过的知情人士非常清楚固始县政府用土地换大楼的把戏,他拿出纸和笔,给记者仔细讲解这个交易的细节。
原固始县建设局公务人员:它这个开发商是这样的,这里面通过哪几种呢,一个就是开发商修成功大道这个路,把这块地,就是丽水明珠这块小区的地,抵修成功大道的路,就是政府前面一个成功大道。建县政府楼,就是盖县政府楼这块,办公楼这一块叫上一公司,
因为没有钱,而又想建新的办公大楼,固始县政府当时的负责人多方盘算,想出了这个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以地换楼的办法。那么这个办法合法合规吗?记者查阅了2007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楼建设。”固始县的这一做法显然违反的中办、国办的要求;而记者注意到,这一通知还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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