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面面观
住
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住宿在定点单位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吃
原则上不安排陪餐人员
接待用餐原则上不安排陪餐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行
国内公务接待禁用警车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单位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警车和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卫的,应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钱
禁止现金支付接待费
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接待费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当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记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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