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为向标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
内容摘要:
● 国土资源部姜大明部长近日指出,国土资源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既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基本原则,也是基于现势国情阶段构建国土利用新格局的新思维、新论断和新方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闸门”和人民群众福祉的坚硬“基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既需要科学的宏观顶层框架设计,更离不开具体可性的底层体制机制和规范的操作措施协同配合推进。国土资源工作要真正践行好“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的思想精神,必须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发挥改革创新成果的作用。当务之急是,聚焦土地制度“三位一体”改革,强化职能转变,深化生产要素市场配置与管理体制建设,暨以改革管理方式构建新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创新补偿安置方式构建新型征地制度,以完善土地权能构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形成一套科学、高效、公平、合理的资源配置管理和高效利用制度,促进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又好又快的发展。
● 短缺是大国情、节约是大战略,“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坚持行政管控和市场引导并重,约束与激励并举是基本导向和客观要求。一是完善高效利用机制,包括盘活存量控总量、优化产业控布局、把握流量控结构、用好增量控时序;二是完善土地价格机制,针对不同地区、行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差别对待、引堵疏结合、因势利导,抑制超大城市规模的无序扩张;三是完善经济约束激励机制。实行差别化政策,完善有利于保护耕地的土地财税制度。探索城镇土地使用税费额度分级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制度,提高保有成本,抑制以地套利;四是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在保障农村集体及个人土地财产权益不受损、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二三产业主动下乡”。
● 中国经济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起到了重要基础性作用。历史事实证明,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动摇是土地制度改革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当前,社会各界都高度关注征地制度改革,众说纷纭,需要理性探讨各个观点科学性和可行性。征地难是一个老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个长效的整体制度设计。一补了之不是长久之计,单一的货币补偿解决不了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的问题。我国征地和供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阶段,土地收益都进入公共财政,并用于公共产品的开支,受益者是社会公众。简单的划分“公益性项目征地、非公益性项目直接买卖”,无法解决农村集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同时政府投资公共产品所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将无法回收,也解决不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
● 从数理上看,土地所有权具有时间无限长、永不磨损、不贬值的特质,其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在理论上就很难用数值来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只有从土地本身所承载的权益和功能的视角去研究。用途管制制度是全社会的公理,不同的用途规划设定,就会有不同的权益和功能,按照“补够用益物权、留足发展权、配好发展机会、完善组织结构、保障参与权”的思路,才既能有效保护和提高农村集体的土地权益和利益,又能够低成本解决发展用地问题。
● 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症结主要表现为农民享有的土地权能不完整,行政管理权力与民事财产权利两者各自的行为边界不合理,导致农村集体土地资源一直未能纳入市场配置资源轨道与大量农民集体及个人土地物权权益频繁受侵相并存,掣肘了我国“四化”的快速协同一体化进程。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基础和前提下,重点解决两种产权不平等的问题,赋予农民群众完整的土地权能。同时,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契机,加快落实中央提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化建设及实践,强化以土地为基础的各类不动产物权的保护与救济,进一步完善用途管制制度,在“确保农民集体财产不受损、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让农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村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配置轨道,逐步建立主体平等、产权明晰、规则一致、竞争有序、配置合理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