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改革中寻找减负出路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汪 明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长期以来推进减负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歇,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旦真的把负担减下来,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免担心升学率下滑,家长更会担心孩子学习成绩因此下降。消除这份担忧,真正把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应从评价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中寻找出路。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一直以来,用学生考试成绩、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做法,已是司空见惯。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错综复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相对单一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评价方式,对加重学生学业负担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日前,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其核心是把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
将学业负担状况作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的评价理念,是此次评价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在今后的综合评价改革中,通过对学习时间、课业质量、课业难度、学习压力等关键性指标进行评价,着眼于提高学习的有效性和学习乐趣,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对每一所中小学校而言,即便在今后的多项评价内容上获得了好评,但如果这种好评是以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为代价,学校教育质量的最终评价结果将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要加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也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重要保障。义务教育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划片招生办法,确保片区内优质初中学校参与电脑派位。要严格禁止各种考试及其变相考试,取缔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减负”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中考和高考改革的总体方向看,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从考试内容改革看,要全面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中考、高考对中学课堂教学正面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真正把学生从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的应试备战中解脱出来。从招生方式改革看,在加快建立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招生制度;以学生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校招生制度,改变用单一标准评价和选拔学生,真正把学生从“分分计较”中解脱出来。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改革,推动评价制度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尽管改革需要假以时日,减负工作的推进也将会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但我们应当对此抱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