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箕改造之后
拆迁何去何从
■记者手记
李健明、李启忠签约11天后,跟他们此前的代理律师王才亮在广州见了一面。后来,王才亮就此事专门撰写了一篇博文。在文章中,他是这样评价杨箕困局的这一结果的:“以‘和谈式拆迁’破局,不失为一个平和的结局。”并认为“其标志着历时十年的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拆迁模式终于真正转折”。
王才亮的结论也许有些过于乐观。
在杨箕之后,被列入广州整村改造的“城中村”还有多达50余个。由于村民争议较大,绝大多数村在改造方案环节便停滞不前。广州“城中村”改造的终结计划,也早在去年就将目标年份从2012年延至2020年。显然,经过了10多年探索、3年多实践推进的广州“城中村”改造的理念和模式,在实际中仍面临重重阻力。
曾作为富力地产律师代表并参与过杨箕村改造的龚伟就认为,广州乃至国内的“城中村”改造理念与国际通行惯例大为不同,国外改造是要把人口从城市疏导出去,而我们恰恰反其道而行之,在不断将人口向城市集中。同时,在城市公共资源分布不均等的现实下,土地价值主要依托的是其周边的公共服务配套。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城中村”改造无论何时都会是个难题。
龚伟还说,引进开发商的改造模式也需要反思。虽然引入开发商有其现实性和合理性,但如何引入值得考量。按照当前形势,用政府引导、村民自行改造的方式会更好。考虑到资金问题,没有必要“城中村”改造就全部大开大建,可以修修补补慢慢来。开发商也不一定以土地融资的方式介入,可以通过代建的方式参与,回避土地转让。不过,该模式的关键在于,政府愿不愿意在土地收益中加大让利。
梅花村街道办一名负责人则认为,基于现有模式的反思,还必须结合群众思想教育、现有政策自我完善以及法律制度的配套等。“比如,如何从观念上平衡个体与集体的利益与矛盾?诉求表达应该有何进退机制?”该负责人说,尤为重要的是,如何继续理顺政策与上位法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法律的模糊地带,“也就是也明确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中的角色。”
对此,王才亮也认为,以拆迁为核心的城市改造的决策、推进程序和方法方式,都必须基于法律加以完善。
今年6月,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广东在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耕地开发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这意味着,广州的“城中村”改造仍将继续。
(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