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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而争
整整三年零一个月后,2013年8月2日清晨,一辆勾机开至杨箕工地。滚滚灰尘中,最后两栋“钉子楼”被夷为平地。
时至今日,人们似乎已经不再愿意去听留守户们讲述各自抗争的理由,如同此刻的杨箕村已成为空空如也的一片废墟。3年间,留守户的生活已经严重偏离正常轨迹,有人被打、有人跳楼、有人性格变异,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做出这些异于常人之举?
李启忠承认,留守户从未成为一个整体,“我们是弱势,但不是群体。”在多数人决定了改造模式的情况下,反对者只能用“保卫房子”来抗争。这是所有留守户的出发点——房子是私有财产,我不同意你不能拆。
在这个理由之下,他们的表述并不相同。
姚慕嫦认为,自己留守是因为村里一直没有开过关于拆迁的全体村民大会,没有让大家对补偿方案充分表达意见。
李健明持类似观点。他认为,杨箕村同意改造的程序不合法,“整体改造和补偿方案没有通过全体村民的表决,69个股东代表不能决定一个村子的命运。”
在18个留守户中,李启忠的反应稍显异类。张建好发现,李启忠根本不愿跟他们谈拆迁补偿的事,就一个人住在屋子里不出来,并对一切试图靠近他的屋子的人发出威胁。李启忠说,谁要靠近他的房子,他将以死抗争。
7月29日,李启忠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就他的行为作出解释。他努力表述着自己对这座祖屋难以割舍的感情。他说,七八十年前,祖屋因为祖先败家被迫卖掉抵债,自己的爷爷在1943年依靠种菜又把房子买回来。“这座房子反映了我们家的奋斗历程,我对祖屋有感情。”
也有人不讳言自己为了更多的利益。家住永巩二横巷15号的留守户邝春莲明确地告诉南方日报记者,留守是因为开发商开出的价格不符合心理预期。“我以前是卖菜的。同样是一把青菜,有的人卖1块,有的人卖5毛,有的人心情好可能就白送你了。给我房子值的价我才签约,别人签约是别人的事。”
在律师的帮助下,李健明机智地找到了杨箕改造的法理漏洞。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转为国有土地。但直到杨箕村土地出让项目被富力地产拍走,杨箕村的土地性质仍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拍卖集体用地,但《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下称‘三旧改造意见’)则允许,两者明显冲突。三旧改造意见只是广州市政府出台的一个‘意见’——‘意见’算什么呢?我也有意见啊!”
高蹈的理由下同时裹挟着各自难以言说的私利。张建好说,有留守户嫌补偿价格太低不愿搬迁,“有人提出每平方米补6万元,一栋合法面积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要求补偿1000多万元,这是蛮不讲理的。”有留守户无法接受违章建筑部分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偿标准,甚至还有人提出将分红、计划生育和社保等历史问题捆绑解决的不合理诉求。
等待回迁的村民则认为,哪怕说得再冠冕堂皇,“钉”着不走无非就是为了更多的利益,并在这个过程中绑架了村民的利益。
3年中,最惨烈的一幕无疑是留守户李洁娥之死。她家是一栋三层半的合建楼房,但因重建未获批准,房子至今没有产权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房子只能得到极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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