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咨委”将就试点方案提交反馈意见,如果现有讨论方案没作修改
广州垃圾收费改革
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曾在本月10日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阶段性动员大会上表示,政府部门已将一份垃圾费按量计量的收费方案交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委员会(简称“公咨委”)讨论(详见7月10日A1版报道)。羊城晚报记者25日从相关渠道获悉,公咨委将于7月28日向广州市政府反馈对该方案意见。记者从递交给公咨委的方案中了解到,若现有讨论方案不修改,垃圾费按袋和按桶计量将成为日后广州垃圾费收取的主要方式。
未来垃圾收费模式:
6个试点区:
1、可回收物有偿回收
2、有害垃圾免费回收
3、餐厨垃圾不收费
4、其他垃圾按袋和按桶计量收费:没物管居民区按袋计量(居民需到指定地点购买专用垃圾袋);单位和有物管居民区按桶计量
6个试点区:
越秀、天河、海珠、荔湾、黄埔、萝岗
收费方式 有物管按桶计,无物管按袋计
广州市现有针对户籍居民的垃圾费征收方式,为对每户居民征收每月10元清运费和5元处理费。日后广州垃圾费,将按垃圾实际排放量收取。其计量方式,将有按袋和按桶两种。
根据提交给公咨委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简称“收费办法”)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试点方案(讨论稿)》(简称“试点方案”),垃圾费按袋计量方式针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设定,按桶计量方式针对机团单位和有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设定;在按袋计量社区,居民需要到指定地点购买专用垃圾袋投放垃圾;对于按桶计量的地区,由于广州目前针对机团单位已经是按桶计费,故针对机团单位的收费方式未有太大改变。
由于垃圾分类收运被视为垃圾减量及减少有害物质流入社会,提交给公咨委的收费办法和试点方案充分考虑了鼓励分类的条款。对于经分类的可回收物,将实行有偿回收;对于广州最需要减量的餐厨垃圾,居民若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出来投放则不用收费;对于有害垃圾也采取免费回收的方式;即日后的垃圾费按袋计量和按桶计量,在垃圾分类彻底的前提下,只针对其他垃圾征收。
为了完善未来收费方案,广州市政府部门将会在广州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根据提交公咨委的试点方案,确定越秀、天河、海珠、荔湾、黄埔、萝岗等6个试点区,原则上每个试点区至少选择一个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一个机团单位和一个没有物业管理的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试点,总共选择20个试点小区、机团单位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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