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6日电(记者 仝宗莉)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提出,为了改善京城的空气质量,要求禁止在包括城区内等公共场所露天烧烤,否则最高罚2万。
报告称,调研中发现,市民对露天烧烤意见较大,有关政府部门建议应当完善处罚方式,增加对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建议将《条例(草案)》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在《条例(草案)》第八十一条后增加一句,表述为:“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