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过程的知情人士张星(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规则修订的结果是,把以前掌握在专家手中的课题评审主导权,转移到了全规办的手中。
多名知情人士介绍,这一变化始于2006年。
知情人士透露,由专家会议集体评审改为背对背投票评审,是从2006年开始的,那一年,教育部社科司主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评审与全规办主管的课题评审一起评。全规办一位副主任建议,全规办的课题评审应参照人文社科课题评审的做法,将专家隔离开来独立打分,这样评审的结果可能更公正一些,因为大家坐在一起面对面讨论,容易受到一些如大牌专家、人情因素的影响和干扰,这一意见得到了采纳。
但是,知情人士表示,当时虽然让专家独立打分,但各学科小组是要马上进行统计并排出名次的。而且,各小组要拿着初评出来的备选名单到大组会上汇报。大组会交流是公开的,所有的信息专家都是知道的,“不可能是暗箱操作”,“而且当时的规则中还有一项一票复议制度,即有专家认为有些很好的课题但名单上没有,可以提出推荐意见,经讨论通过后可以补进去”。
然而,此后专家对立项结果的知情权却被剥夺了,改为专家投票后不当场公布结果,且留下了“调整”的空间。
新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规定:“学科规划组须有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出席方能进行评审和投票,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投票同意的课题方能通过初评,获三分之二多数票(含三分之二)的课题才有资格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