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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近年典型冤错案:佘祥林赵作海等案在列【2】

2013年07月10日14:37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4.河南平顶山天价过路费案

  2011年1月11日,河南媒体《大河报》一篇名为《偷逃过路费8个月,换来无期徒刑》的新闻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据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和假军用车牌照,通行于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他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时建峰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后,时建峰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遂生效。然而,正当全国舆论将本案的焦点集中于368万元的偷逃过路费之计算与认定是否妥当时,正在服刑的时建锋在2012年1月13日接受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记者的采访时突然说出一个惊人的秘密:上述所为都是他弟弟时军峰干的,而他是替罪之身。次日,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投案自首。同年9月,鲁山法院经再审审理查明,2008年年初,被告人时军锋经营河沙生意,为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先后找到某单位干部李金良、张新田(均另案处理),取得了伪造的车辆号牌、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士兵证及作废的派车单等物品。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被告人时军锋使用上述假牌证及两辆“斯太尔”牌货车,共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按核准装载量计算)计人民币49万余元。据此,法院认定,被告人时军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元;被告人时建锋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5.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冤案

  浙江人张高平、张辉系叔侄关系。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里发现一具女尸,而这名女尸正是5月18号搭乘张辉、张高平便车的女子王某。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是当晚开车搭载被害人的张辉和张高平所为。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此后,在狱中服刑的张高平、张辉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张高平称,杭州另一起杀人强奸案中的凶手勾海峰系此案嫌疑人。而张辉称,此前的供述并不真实,因为在被羁押期间,他遭到了公安部门特别方式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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