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也就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国家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从昨天,7月1号起,江苏、四川和辽宁又一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至此,从全国范围看,2013年以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已经达到了18个省市。而从金额的绝对数字上来看,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的是上海,达到了每月1620元;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都是15.2元。具体各地的执行情况怎么样呢,我们不妨先去河南看一看。
记者:新乡市封丘县农民工郭时风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月工资1100元。今年年初,郭时风得知全市最低工资调整为1240元,就和同事多次到公司询问,得到的答复只是不会少他们的钱。
郭时风:“现在发工资都是加班费啥嘞一起发的,现在是基本工资提了,加班费又少了,俺的钱没多啊,我们也搞不清…”
记者:今年61岁的闫大姐,在郑州金水区做了四年的环卫工作,以往每月都会按时领到工资,数额都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今年调整后,闫大姐却依然领着1080元的老标准。
闫大姐:“一开始,元月份的时候,都不给俺涨嘛,当时跟俺说,人家发了咱也发,人家不发,咱不发。后来不知谁往上反应了,两个月都没给俺发,后来又给补上了。”
记者:采访中记者发现,环卫、保安、餐饮等行业部分工种的月工资通常仅维持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而部分40、50人员及特殊人群,最低工资标准也很难保证,郑州某小区门卫徐师傅:
徐师傅:“就是你年龄大了,你去别的地方不好安排,给你1100,你要说这(最低标准),咱这没有,那你换个地方吧,你干就干,不干就算。都是这样。”
记者:面对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一些企业老板也显得比较抵触,新乡市某物业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王先生:“我们公司一共有120名保安,每名保安增加160元,那么一个月公司要多付职工工资19200元,一年就是230400元,加上职工社保的比例也要相应增加,一年的成本就增加30多万。”
记者:王先生向记者透露,为了应付检查,一些小企业搞起“小动作”,造成了务工者工资“水涨船不高”的现象:
王先生:“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基本工资虽然调整到1240元,但加班津贴从每月400多元变成300元,实际月收入为1540元,只比原先多了60元。现在挣钱都不好挣。”
河南省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低工资标准难执行河南各个县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政策规避形式更是多种多样:
工作人员:“小的用人单位,小作坊之类的,所谓的四小企业,有时候达不到这个标准。另外一个规避(政策)可能是计件工资,推销员、业务员之类的,你没完成我们的业务,所以你拿的是基本工资,可能很少。你最终拿不到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解玉录提醒务工人员,保险缴费、津贴、奖金等不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
解玉录:“用人单位就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企业如果未按照新标准执行,劳动监察部门将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发放差额。逾期仍不支付,则按照相关法规,责令其加付50%―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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