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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河南安阳“强占耕地”:一纸模糊协议引发的争执【2】

人民网记者贾玥 刘青

2013年06月28日10:22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记者在马投涧镇黄小屯村与村民面对面交流。人民网记者刘青摄

政府回应:占用耕地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道路用地 不是“征地”

其他媒体此前的采访并未得到龙安区和马投涧镇政府的积极回应。为了解官方对村民所说“强占耕地”一事的态度,记者第二天来到龙安区政府继续了解情况。

面对“不请自来”的记者,龙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彭国奇看上去并不吃惊。他一开始就告诉记者,最近不少媒体都在打听“3月的事”,他解释过后就都不跟进了。他说,现在全河南省都在搞产业聚集区建设,龙安区此前也有一个产业聚集,但受到地域所限,发展空间太小,适时提出了南延,正好就到了马投涧。

据彭国奇介绍,马投涧镇处于岗坡丘陵地带,靠天吃饭,不适宜大规模发展农业。因此,镇里和区里向河南省国土厅和省政府就聚集区南延打了报告,并获得批复。现在这里已经是安阳市产业聚集区的一部分了。

“产业聚集区要发展,没有路是不行的,因此我们采取了多种模式修路。”彭国奇说,修路过程可能需要占用部分耕地,马投涧多年来道路设施不完善,下雨出行很困难,因此大多数被占地的老百姓是支持修路的。

“3月时,并不是所有老百姓都对政策有充分理解,这些人为了达到各自目的,专门打探消息,在路上设置障碍,就是想要多赔点钱。但经过镇政府和村党委积极做工作,村民们现在都非常乐意在家门口修条宽敞平坦的马路,让子子孙孙受益。”彭国奇说。

在采访过程中,他至少三次向记者强调,3月发生的事目前已得到“彻底而圆满的解决”,村民们一片赞扬,所以“没必要在此事上继续纠缠”。

对于部分村民耕地被强占一事,马投涧镇镇长董明月告诉记者,此前将近一周时间里,村民们都按每亩地每年补偿825元的标准领了钱,“这表明村民都同意政府给出的补偿条件”。钱发放过后,镇里根据村干部反馈的情况就开始了道路建设。

“报道中还提到村民黄建勇被打伤,镇政府当时知道这件事,是施工方在进行修路前的准备工作时,他到施工现场阻拦施工,原因是要求推翻此前的付款方式,要求把占地款一次性付给自己。当时村干部向其作过合理解释,事后,乡政府对争执双方进行了调解。”董明月说。

从前一天村民的描述和提供的文字协议中,记者发觉,马投涧镇情况与近些年一些地方出现的用年租金代替一次性征地补偿金的作法很类似。马投涧镇村民所说的“强制占地”一事,是否为违背国家法律的“以租代征”的又一实例?记者对董明月做进一步采访。

“这不是‘以租代征’”。面对记者的质疑,董明月很明确地予以否认。他说,这条路的性质是新型农村社区道路建设用地,不用去征地,走的是土地综合整治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不管用了多少地,将来都会通过旧村拆迁补偿相同面积的耕地。这是与征地最大的区别。

“我们是按照河南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的。”董明月说,村里围绕这件事召开了群众会、村民代表会、村干部会,层层向下传达。从去年七八月就开始与村民沟通,公示期也将近有一个月。“凡是配合这项工作的人都知道搞的是新型农村社区道路建设,但不配合的村民就会说自己不知道”。

董明月所说的“省文件”,实际上是河南省委农办副主任张宇松题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实践与探索》的讲话稿。其中有段话指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未利用地,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或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采取周转用地的办法解决用地,“允许先占后补,严格占补平衡”。

董明月向记者说,关于这件事乡政府与村民有两个比较大的误会:一是村民把社区建设用地误解为国家建设征地;二是村民希望在修路前得到一次性补偿,但我们的作法是“道路先行”,因为没有路,路两边的建设单位跟不上,也就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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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玥、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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