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9.9万个,比上年增长8.1%;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13.3万人,比上年增加2.3%;形成固定资产1425.4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525.6亿元,比上年减少20.4%,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0.23%;接收社会捐赠470.8亿元;全年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1293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3起,行政处罚1270起。
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7.1万个,比上年增长6.3%。其中:工商服务业类27056个,科技研究类18486个,教育类11654个,卫生类10440个,社会服务类38381个,文化类25036个,体育类15060个,生态环境类6816个,法律类3191个,宗教类4693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55383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8611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499个,其他35825个。全年查处社会团体违法违规案件836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团体2起,行政处罚834起。
全国共有基金会3029个,比上年增加415个,增长15.9%,其中:公募基金会1316个,非公募基金会1686个,涉外基金会8个,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19个。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199个。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305.7亿元。全年对基金会作出行政处罚7起。
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2.5万个,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科技服务类11126个,生态环境类1065个,教育类117015个,卫生类20979个,社会服务类35956个,文化类10590个,体育类8490个,商务服务类8717个,宗教类132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49个,其他10989个。全年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违规案件450起,其中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21起,行政处罚429起。
2.自治组织。
2012年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68.0万个,其中:村委会58.8万个,降低0.2%,村民小组469.4万个,村委会成员232.3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居委会91153个,增长了1.9%,居民小组133.5万个,比上年减少0.5万个,居委会成员46.9万人,比上年增长3.3%。全年共有10.9万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参与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数为1.6亿人,参与投票人数为1.1亿人。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服务。2012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8]的婚姻登记机构1926个。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23.6万对,比上年增长1.6%。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318.3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3万对。粗结婚率为9.8‰,比上年上升0.1个千分点。2012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5.5%,但呈逐年下降趋势,比上年降低1.1个百分点;而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呈逐年上升趋势,占34.2%,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2012年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310.4万对,增长8.0%,粗离婚率为2.3‰,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42.3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1万对。
2.殡葬服务。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357个,比上年增加254个,其中殡仪馆1782个,殡葬管理机构978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597个,比上年增加191个。殡仪服务机构职工共有7.7万人,其中殡仪馆职工4.5万人。火化炉5539台,火化遗体477.7万具。火化率49.5%,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
注释:
[1]图1和表1中“乡”包含“民族乡、苏木和民族苏木”。
[2]由于2011年和2012年元旦、春节为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补助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11亿元,已经全部计入2011年的中央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所以2012年中央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比2011年减少。如果扣除上述因素影响,2012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社会服务经费比2011年增长19.88%。
[3]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不含中央补助兵团资金。
[4]资助参保参合人数中不含政府另行安排资金资助的人数。
[5]2012年因灾死亡(含失踪)人口包含森林火灾死亡人口。
[6]财政部、民政部下拨中央救灾资金不包含中央级救灾物资采购经费和中央拨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救灾资金。
[7]2012年社区服务中心里含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8]2012年对婚姻登记机构指标进行了规范,要求各地仅填报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
[9]公报中的民政对象人数和机构数均为2012年实际发生数和法定机构数,与批准数和预算数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