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龄服务。2012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4%。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583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2万个,百岁老人5.6万人,比上年增长1.8%,老年维权协调组织7.8万个,老年学校5.0万个、在校学习人员625.3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4.6万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42.6万次。
2.儿童福利。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孤儿57.0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9.5万人,社会散居孤儿47.5万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儿童10.4万人。2012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27278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登记23157件,外国人收养登记4121件。
3.福利企业。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福利企业20232个,比上年减少1275个;福利企业增加值为703.4亿元,比上年下降4.7%,占第三产业的比重0.30%;吸纳残疾职工59.7万人就业;实现利润118.4亿元,比上年下降15.5%;年末固定资产1815.1亿元,比上年下降0.2%。
4.社会救助。
城市低保。2012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14.9万户、2143.5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74.3亿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439.1亿元,占总支出的65.1%。2012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330.1元/人、月,比上年增长14.8%;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39.1元。
城市“三无”救济。2012年救济城市“三无”9.9万人。
农村低保。2012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814.9万户、5344.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8.8万人,增长了0.7%。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718.0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31.4亿元,占总支出的60.1%。2012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2067.8元/人、年,比上年提高349.4元,增长20.3%;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04.0元。
农村五保。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29.2万户,545.6万人,分别比上年下降0.2%和1.0%。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4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85.3万人,集中供养年平均标准为4060.9元/人,比上年增长19.4%;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60.3万人,分散供养年平均标准为3008.0元/人,比上年增长21.8%。
农村传统救济。2012年农村传统救济79.6万人,比去年增长15.9%。
医疗救助。2012年全年累计救助城市居民2077万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87.1万人次[4],人均救助水平84元;民政部门直接救助城市居民689.9万人次,人均医疗救助水平858.6元。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70.9亿元,比上年增长4.9%。
2012年全年累计救助贫困农村居民5974.2万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490.4万人次,人均资助参合水平57.5元;民政部门直接救助农村居民1483.8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721.7元。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2012年全年累计医疗补助优抚对象404.5万人次,人均补助水平663元,各级财政共支出优抚医疗补助资金26.8亿元。
临时救助。2012年临时救助639.8万户次,其中: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家庭256.6万户次,农村家庭383.2万户次;按属地分类当地常驻户口617.7万户次,非当地常驻户口22.1万户次;按救助类型分类支出型临时救助518.1万户次,应急型临时救助121.7万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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