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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垃圾”为何交易红火?——广东普宁医疗废物案件追踪

2013年05月30日18:36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新华网广州5月30日电(记者周强、文浩)利用人的肉眼看不见传染病菌,将剧毒的针筒、吊瓶等医疗废物当作玻璃和塑料进行买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医院涉嫌非法买卖医疗垃圾,数量达10吨之多,此案经媒体曝光后,当地的卫生、环保局长、医院院长均被立案调查。

  据普宁市通报,目前已有10人因涉嫌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被警方刑事拘留。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就此案件进行了追踪采访。

  法规明令禁止,买卖私下进行

  医疗垃圾是医疗废物的俗称,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这些废物在国外被视作“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在我国也属于“一号危险废物”。

  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垃圾或者将医疗垃圾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普宁市人民医院,此类医疗垃圾被当成普通玻璃和塑料进行交易,如“大瓶”被打成玻璃碎片卖给玻璃厂,“小瓶”直接卖给废品收购站,250毫升容量的“中瓶”也卖给收购人员,经过简单清洗、消毒后再次使用;而针筒、输液瓶则当作塑料也卖给废品收购站,经过废旧塑料加工厂,又以成品或配件形式进入市场流通。

  据了解,玻璃药瓶每个0.15元,橡胶瓶盖每斤1.4元,针筒每斤2元,而医院的医疗塑料垃圾则包给了废品回收站,“要想获得医疗垃圾,必须打通关系。”一女护工说。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这些医疗垃圾的流出途径,一是员工私下买卖,如劳务派遣工人吴某静平时到医院各科室收取药用玻璃空瓶,私自卖给前来收购瓶盖及玻璃瓶的人;二是院方与买家签订协议非法买卖,如与普宁市梅塘镇梅隆塑料厂签订了“废弃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处置协议书”,通过废品收购站加工中转之后进入塑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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