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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公安局非法户口调查结论被完全推翻

2013年05月18日09: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清理一个假户口为什么这么难”报道追踪:迁不走的问题户口

  公安局调查结论被完全推翻

  4月22日,本报《清理一个假户口为什么这么难》一文,报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区果子山村一个门牌号惊现两个户主,其中名为杨桂艳的户主涉嫌非法迁移户口,套取国家征地开发补偿费的问题。报道刊发后,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几天后的4月26日,钦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应,称钦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在媒体报道后立刻组成工作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慎重调查研究,市公安局认定当年杨桂艳结婚后将户口迁到婆家陈连英处不违反政策规定……经工作,2013年3月,杨桂艳同意将其户口迁出其原来的婆家果子山村委会果子山村111号。至此,一个门牌两个户主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但一年前的2012年6月,钦州市公安局户政科出具的一份《关于杨桂艳违规迁入钦州港区果子山村户口的情况通报》结论与此完全相反。通报称,在深入调查取证后发现杨桂艳的户口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违规情况:

  1995年11月,原籍钦南区高岭居委会杨屋村的杨桂艳与户口在龙门港镇水产公司的职工刘星旺登记结婚,杨桂艳于1995年12月以夫妻投靠的名义,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将户口“农迁农”由原籍迁到其丈夫刘星旺的原籍地随刘星旺的母亲陈连英落户。

  2000年,杨桂艳与刘星旺离婚。2004年7月杨桂艳与钦南区那丽镇的农业人口李某再婚,但没有将户口迁出。

  2000年8月,杨桂艳在没有任何凭证及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用陈连英的房屋门牌号(即果子山村111号)分立家庭户一户(农业户口),由杨桂艳做户主;并于2008年12月在果子山村边防派出所为其与李某所生的两个儿子办理了出生入户登记手续。

  基于这些原因,钦州市公安局户政科当时的领导作出了杨桂艳户口迁入钦州港区果子山村委会果子山村及分户均属违规办理,需予以清理的处理决定,并责成钦州港公安分局督促果子山边防派出所通知杨桂艳将其整户户口迁出果子山村,迁移到钦南区那丽镇随其丈夫李某落户。

  这份通报和相关的清理通知在市公安局发出后的近一年时间,不但没有得到下级部门的执行,并且在媒体监督曝光后,其调查结论也被完全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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