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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一工业区每天排污6000吨 西江成阴阳河(图)【3】

2013年05月12日13:23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无强制权,环保执法尴尬

  在江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何宇珩看来,环保整治在荷塘镇遭遇的困境,也折射出基层环保执法的共同困境。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目前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时,除了涉及危险废物等特殊行业,环评审批并非前置条件。“因此许多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开始营业,并不需要办理环保报批手续,导致无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比较普遍。”

  此外,按现行环保法规,只有“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环保部门并没有强制执法权。贴封条查封企业,要由工商部门执法;责令停业、关闭,要作出限期治理的由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环保部门只能罚罚款,象征性地要求停止生产,并无责令污染企业停业和关闭的权力。”

  当地环保执法人员更无奈地表示:“荷塘镇一些电路板酸洗企业,注册时美其名曰‘电子加工’掩人耳目,工商部门不管环保也不会注意。拖延审批会被追责,所以很多都能蒙混过关。”

  省级督办,倒逼地市治污

  鉴于上述尴尬,江门市环保部门目前执法的常用做法,是通过镇政府,使污染企业暂时断水断电,倒逼其整改,但这显然非长久之策。

  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要通过当地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关闭。如果地方政府不配合,环保部门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即使采取了措施,也会因执法周期过长,导致环境违法行为无法立即消除,危害长期存在。

  周四,省环保厅、省监察厅联合通报了今年省重点督办的十大环境问题,“荷塘镇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赫然在列。江门市政府与其余问题所属的共9个地方政府,分别被列入上述重点问题的责任单位,一年后不完成整治任务的,将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批评,乃至在地方环保考核中降级等措施,进行问责。

  当地环保部门干部透露,目前新修订的《荷塘镇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正报市政府批准,即将实施。文/图: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钟奇振 郑秀亮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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