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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改革目的是要把组织还给社会

2013年04月30日07: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人物档案

  王名,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NGO研究所所长,民政部特聘专家。

  对话背景

  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今后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这意味着,备受诟病的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将成为历史。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民政部将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三个条例”)的修订,社会组织直接统一登记的法律障碍将被清除。

  取消业务主管单位之后,将给社会组织带来哪些变化?负有登记职责的行政机关要做好哪些工作?这一改革将给中国社会带来什么?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王名。

  改革要改善社会组织的成长环境

  中国青年报:多年来束缚社会组织成长发展的双重管理体制终于要取消了,你说这意味着社会组织的春天在几年内会到来,改革应该怎样着力才能真正有利于社会组织,能够使政府放权给社会?

  王名:这是首次以全国人大通过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明确规定取消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涉及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主要领域,我做了个大概的初步估算,这四大类社会组织占目前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的2/3。

  这次改革的精神是简政放权,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已经很明确。我认为方案核心是两方面:一是推动既有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二是尽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在2017年,也就是5年以后,基本形成政社分开、职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个目标提得非常具体,任务很艰巨,是一个革命性转变。在这个制度框架中非常明确给出了“春天”的框架,但能不能到来和什么时间到来,或者什么时候落实到社会组织身上,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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