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取决于社会发展长期需要
任何社会政策的决策都要经过充分论证,在颁定实施之前,多一些的研究、讨论应该是件好事,有利于决策向合理化方向推进的同时更接地气,因为只有被老百姓所接受的政策才能够取得成功并实现可持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社会各方关于延迟退休政策的争论,似乎过多囿于列举这项政策将对社会带来或利或弊的各种现实影响,不免以偏概全。但如果从社会政策的视角来探讨,深入剖析政策理性运作的机制,可能会得出更加全面的结论。
实际上,是否实施延迟退休的分析基础,并不是“缓解养老金压力”与“增加就业压力”的PK,也不在于养老金的多轨合并。无论是老龄化严重,还是养老金缺口和就业压力都是社会政策推进的外因,而不是内因,它们一定情况下可能会促使某些社会政策出台,但从本质上说不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起点。部分公共政策专家认为,受制于人口和财政经济状况,中国的社会政策长期以来一直是“应急型”社会政策,在福利的类型上属于“补缺型”,而且在条块分割的残余影响下,社会政策碎片化有余而系统性不足。多轨制即是社会政策碎片化一个较为典型案例。但若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几乎所有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都不是单轨的,中国的社会情况更为复杂,需要一个更具弹性和容纳度的养老福利制度,而不是简单喊出“双轨合并”的口号。更合理的方式是统筹基础养老金,制定合理的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同时为个人账户留出较大的选择性缴纳空间。
一项社会政策是否应实施,取决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社会政策不能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亦不能仅仅作为社会再分配和提供基本福利的工具;而是要力图维护社会公平,平衡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社会政策领域的前沿理论“发展型社会政策”认为,社会政策是生产力,一项好的社会政策可以成为具有社会投资作用的资源配置手段。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也证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二者不是独立的,社会公平是保证经济发展的基础,促进社会公平能够增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凝聚力,进而直接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
社会政策力主公平,但也要讲“投入-产出”。效率对实现一个公平的社会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社会发展将成为泡影。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政府退出”是造成政策缺位的重要原因,因而积极向“能促型”、“学习型”、“服务型”政府转变;在这一导向下,社会政策由强调政治性向注重“政治性-民生性”转变,社会保障从安全网型逐步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在这个政策转向下,老年社会政策也在逐渐向发展型靠拢,其内核心内容包括:提供普型福利;倡导“积极老龄化”和“生产性老龄化”;倡议建立以缴费式养老保险为主的个人资产账户;扩大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服务项目等。
无论延迟退休政策未来是否实施,中国目前的养老制度设计仍然有可完善的空间。除多轨并行以外,养老金替代率不足,居民储蓄率却很高。在物价和教育、住房、医疗等生活成本高涨的情况下,百姓不敢消费,长期必将造成内需不足,以至于制约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活力。此外,例如教育与工作年限的倒挂也反映出多个侧面的问题,一方面,学历的作用被人为地夸大,其实劳动力市场用不着那么多高学历的劳动者;另一方面,高学历者至少应该与其他劳动者有同样服务于社会的时间,或者更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