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名山景区内唯一未被“维修”的殿宇是天子殿。游客称只有这里还保持着古迹的感觉。 刘贤 摄
“拆不了”的违规电动扶梯
除了焕然一新的文物殿宇,名山景区内另一新鲜事物是长约110、30米、90米的三段电动扶梯。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名山内的三段电动扶梯没有经过这项程序,属违规建筑。
“住建部、重庆市园林局、丰都县政府和我们管理局都曾下文要求拆除整改”,丰都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隆建明说,管理局至少向重庆旅投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发出4次整改通知。
重庆市园林局局长助理葛怀军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也声明,2011年5月,三峡公司建成了自动扶梯。重庆市园林局多次向丰都县政府去函,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进行整改落实,并多次派人到现场督促检查。
然而,各级部门屡发整改通知、现场督促检查仍拆不掉三段电动扶梯呢。
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向四号说:“名山原来有索道。我们以为建电动扶梯是复建。复建只需报县、市两级批就可以,不需要报住建部。我们为了赶时间,就想‘边上车边买票’。”
“我们在做的过程中才发现运行了十几年的索道是违法的建筑,没有任何手续”,向四号说:“以前索道存在10多年,没人去告,因为都是利益获得者。”
向四号称,索道是私有的,名山管委会职工都入股,有年度分红。重庆旅投把索道股份从职工手中收回,把索道变成国有企业所属,“肯定有利益冲突”。
中新网记者从曾是名山管委会职工的仁青处亦了解到,索道确为职工集资参股建设。
向四号承认其公司在建设电动扶梯一事上“有违反程序的地方”,并且“感觉压力很大,一直不敢用”,但并没有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立即拆除违规电动扶梯。“我们想通过县市两级风景园林主管部门,等住建部领导认同我们的改正措施,能够补救,还让它继续发挥作用”,向四号称,这是为节约投资,让国有资产不再损失(建电动扶梯投资了数百万元),“拆了再建也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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