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7日16:4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人民網北京9月17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天公布《中共中國通用技術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通報稱,截至目前,集團系統已立案11件,移送司法機關3人。根據調查核實情況,集團系統給予80人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二級領導人員21人,三級領導人員37人,四級及以下領導人員22人﹔給予黨紀處分34人,政紀處分25人,組織處理48人。對后續查實的有關問題,集團將繼續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通報全文如下:
中共中國通用技術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對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6月17日,中央巡視組向集團公司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決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收到巡視反饋意見后及整改過程中,集團公司黨組帶領各二級單位黨組織反復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講話以及關於國資國企改革和反腐敗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王岐山同志關於國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切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企業黨的建設、把企業做大做強做優的使命感、責任感。集團公司黨組強調,巡視整改是我們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兩個責任”、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重要契機和動力,是促進企業決策、運營、監督各環節管控水平提升的重要契機和動力,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反腐敗斗爭形勢的判斷上來,結合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堅決把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各級黨委近期的中心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集團公司成立了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並成立了黨風廉政建設、財務管理、境外項目與資產管理、選人用人4個專項整改工作小組,切實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逐條逐項梳理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制定了包含5個方面、101條措施的整改落實工作方案,明確了每項措施的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對整改工作實行台賬管理,完成一項銷號一項。黨組書記、董事長賀同新把巡視整改作為自己兩個月內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先后主持召開7次黨組會議、5次專題會議研究推進巡視整改工作﹔總經理李讜多次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經營管理方面的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並推動落實﹔黨組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照分管工作均承擔了整改任務。加強對二級公司的督導,促進整改工作在基層企業落實,各二級公司均成立了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巡視整改方案並認真推進落實。整改工作聚焦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追根溯源,著力肅紀、著力明責、著力立制,促使黨員干部受警示、明底線、知敬畏、守規矩。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於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壓力層層遞減的問題。
(1)集團公司黨組以上率下,抓好自身整改,切實擔負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集團公司黨組研究出台了《集團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暫行辦法》,就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規定了14條措施,要求每年至少1次聽取分管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平時指導工作須有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內容,加強對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執行廉政紀律情況的了解掌握,年度述職中要有抓分管單位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內容等,並規定集團公司黨組對“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每年進行評議,對落實不力的提出批評教育。這項制度的出台將使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常態化、長效化。集中整改期間,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專門聽取了分管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明確指出存在的問題並要求及時整改。年底前,黨組書記將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集團公司黨組將就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總結評議。
(2)加強對二級公司履行“兩個責任”的督促、檢查、提醒、培訓,將壓力向下傳遞。一是召開了二級公司黨委書記、紀委書記落實“兩個責任”述職會議,聽取了各單位今年上半年以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情況匯報,對各單位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了剛性要求。這項工作將制度化,以后集團公司黨組將每半年聽取一次各二級公司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匯報,每年底各公司黨委、紀委向集團公司黨組書面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黨組進行專題研究。二是舉辦了集團基層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兩個責任”培訓班,對落實“兩個責任”的具體內容提出要求,集團系統三級以上單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等共計362人參加了培訓。三是黨組書記、紀檢組長分別重點約談了巡視中問題突出的5家二級公司黨政一把手和紀委書記,一針見血指出問題,就落實“兩個責任”和抓好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提出明確要求。對境外機構負責人的約談正在進行中。四是對部分二級公司和重點三、四級企業落實“兩個責任”、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實地專項抽查,進一步了解掌握了基層單位落實“兩個責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
(3)二級公司積極推動三級及以下企業落實“兩個責任”。一是二級公司黨委開展逐級約談工作。集團8家二級公司黨委全面完成了對下屬三級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的約談,有黨委建制的單位實現了約談工作100%全覆蓋﹔其他二級公司普遍約談了下屬業務部、職能部門黨支部書記。各級累計約談975人次,集團黨群部參加了部分約談。二是加強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培訓教育。各二級公司黨委認真傳達學習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精神,專題組織學習《習近平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習近平同志關於國資國企改革發展、黨風廉政建設論述摘編》(集團自行組織編輯的內部教材)以及中央紀委有關部署和國資委黨委有關要求,切實增強落實“兩個責任”的責任感。有的還舉辦了“兩個責任”培訓班和紀檢干部培訓班。三是集團開展落實“兩個責任”專項檢查后,各公司也深入開展自查、檢查工作,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心下移。有的對京外公司和海外機構進行了專項檢查﹔有的開展了基層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專項自查,著力解決基層企業“重業務輕黨建”等問題。
(4)加強制度建設,從體制機制上推動黨建、業務兩手抓。一是正在著手修訂《集團公司黨組工作條例》和《集團直屬黨委工作條例》。起草制定了《集團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和《集團基層黨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辦法》,擬從2015年開始把黨建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二級單位的績效考核﹔深入推動落實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實施意見》和《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二是各公司黨委進一步加強了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建設。7家單位制定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及監督責任實施細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等制度,6家單位制定了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暫行規定,還有些單位把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基層領導班子績效考核。三是指導、督促二、三級企業做好“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設。目前,各二級公司已基本完成“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修訂工作,各三級企業10月底前將建立健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2.關於紀檢監察力量薄弱,監督責任無法有效履行的問題。
(1)充實集團紀檢監察干部,選配二級公司紀委書記。根據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需要,集團紀檢監察室編制由6人調整為11人,人員配備正在抓緊推進。為加強二級公司紀檢監察工作,集團公司黨組研究決定,原則上規模較大的二級公司配備專職紀委書記,目前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2)推動二級公司紀檢監察部門獨立設置,加強基層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集團公司要求規模較大的二級公司設立獨立紀檢監察部門﹔規模較小的二級公司配備專職人員﹔人員較多、規模較大的三級企業原則上也要設立獨立紀檢監察部門。截至目前,集團二級公司獨立紀檢監察部門從6家增至15家,專職人員編制從29人增至50人﹔三級及以下公司專職人員編制從4人增至36人﹔集團系統紀委委員、支部紀檢委員從713人增至740人。
(3)完善工作制度,加強對下級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制定出台了《通用技術集團二級公司紀檢監察機構領導提名考察辦法》、《通用技術集團二級公司紀委書記交流輪崗辦法》、《通用技術集團關於加強紀檢監察述職報告工作的指導意見》。
3.關於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問題反映較多的問題。
(1)在集團各級領導人員中開展廉潔自律問題專項整改。目前正在開展自查自糾環節的工作,要求各級領導人員就是否存在“插手工程項目,採取下探多級的方式,打招呼為他人介紹項目,規避監管,涉嫌謀利”、“與個別下屬企業關系密切,將其視為自己的‘自留地’”、“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為子女親屬與集團下屬企業進行關聯交易提供便利,涉嫌利益輸送”等問題作出報告並簽字背書。已查出3名領導人員涉嫌利用職權為子女親屬及特定關系人與本企業進行關聯交易提供便利、輸送利益,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集團公司及所屬各級企業將進一步加大這項工作的力度,深入排查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問題,一旦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徹查到底並嚴肅處理。
(2)按照中央巡視組要求,認真查辦某基層企業“小金庫”案件,並及時作出處理。初步查明該公司相關人員違反財經紀律,給予該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及以下17人黨政紀處分,下一步還將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此外,集團公司正在對該公司進行內部專項資金審計,並對有關問題線索進行核實。
(3)整理反映問題線索清單,分類進行處置。中央巡視組移交信訪舉報71件(不含重復件),共反映問題線索198條。截至目前,在71件信訪舉報中,辦結46件,已查清待處理1件,正在調查的24件﹔在198條線索中,辦結124條,已查清待處理1條,正在調查的73條。集團正在抓緊推進未辦結信訪舉報的查辦工作。
(4)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對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對違規違紀的嚴肅處理。截至目前,集團系統已立案11件,移送司法機關3人。根據調查核實情況,集團系統給予80人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二級領導人員21人,三級領導人員37人,四級及以下領導人員22人﹔給予黨紀處分34人,政紀處分25人,組織處理48人。對后續查實的有關問題,集團將繼續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5)督促二級公司全面梳理反映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各二級公司均已報送2010年以來線索處置情況清單,共計梳理反映問題線索202條,並進行了初步自查。集團將督促二級公司紀檢監察機構繼續進行梳理,認真分析反映問題線索,逐條排查,摸清情況,對反映問題較具體的線索進行認真核查,對涉嫌違規違紀的問題堅決進行查處。
4.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的問題。
(1)嚴肅查處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一是對已查清的5起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問題,給予35名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並責令退賠全部費用。二是對2家二級公司違規配備、租用公務用車問題進行查處,給予相關負責人黨紀處理和誡勉談話,並在集團系統予以通報批評。未查清的問題正在抓緊核查。
(2)組織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自查。截至目前,各二級公司已全部完成自查工作。集團公司對新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進行逐一核查,並堅持從嚴、從重、從快處理。2家二級公司對其下屬單位負責人公款吃喝、公款購卡等問題進行了查處,給予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
(二)財務管理方面
1.嚴肅處理某二級公司事業部虛增營業收入問題。在查清事實並按規定進行整改的基礎上,相關二級公司給予該事業部主要責任人和分管財務工作負責人黨政紀處分,並與有關人員解除了勞動關系。
2.在集團全系統全面開展違反財經紀律大排查,主動發現問題。一是開展“小金庫”專項清查工作。將集團境內外所屬的各層級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和項目辦等均納入檢查范圍,清查覆蓋面達到了100%,逐級對檢查結果作出了書面承諾和簽字背書。此次專項清查共發現4家企業存在小金庫問題,余額合計2,789.11萬元。集團公司對這4家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要求進一步查清事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為確保“小金庫”清查工作取得實效,集團公司專門設立了長期的舉報電話和信箱,對清查工作和舉報方式進行了全面公示,並要求各級子公司建立並公示長期的“小金庫”舉報機制,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舉報。二是開展財務基礎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會計信息真實性、會計核算規范性以及財經紀律執行規范性等方面的內容。在各級公司自查自糾的同時,集團公司組織了4個專項檢查小組分赴4家二級公司開展重點抽查。通過大排查,梳理總結了集團系統各公司在財務管控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正在研究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3.結合典型案例在集團全系統召開嚴肅財經紀律警示教育會議。集團三級及以上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業務、紀檢部門負責人,財務、審計人員共計1200余人參加會議。會上,在相關部門進行典型案例剖析的基礎上,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會計師分別講話,深入剖析了財務弄虛作假、私設“小金庫”問題的危害性和根源,對集團各級領導人員、財務人員、業務人員嚴守財經紀律提出了明確要求﹔總經理主持會議,就落實巡視意見進行整改提出要求。隨后,總會計師又主持召開由各二級公司總會計師、審計部門負責人以及12家重點三、四級公司總會計師參加的專題會,就落實集團警示教育會議精神作出具體部署。各公司也迅速召開了相關會議傳達貫徹集團警示教育會議精神。
4.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管控,集團對現有制度體系進行查遺補缺,制定出台了《集團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強化財務基礎管理 提升會計信息質量的通知》。近期還將出台《集團財務基礎工作規范》、《集團違反財經紀律處罰規定》、《集團強化二級以下重點公司財務管控辦法》、《子公司財務工作評價辦法》等4項制度。
5.按照“管理下沉、突出重點”的原則加強對重點三、四級公司的財務直接管控。集團公司已確定,今后要將委派財務負責人管理、預算管理、資金管理等相關財務管控手段下沉延伸至重點三、四級公司,並將符合一定標准的重點三、四級公司的財務運行情況納入集團直接監管范圍,努力改變目前三級以下公司財務管理薄弱的狀況。
6.加強財務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此次整改中集團加強了財務管理總部的監督檢查職能,增設了相關編制,並建立完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以切實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今后將實行財務信息責任制度,對相關檢查結果和會計信息,總會計師和財務負責人要簽字確認﹔建立財務問題通報制度,不管是哪個單位、不管涉及到什麼人,一律點名道姓進行通報﹔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而且要高限處罰,要在經濟、行政、聘免等各方面,讓違紀違規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三)業務管理方面
1.關於執行“三重一大”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不規范的問題。
(1)關於集團某自建工程項目招標問題。巡視期間,集團項目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明確該項目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公開進行招標,目前招標文件已通過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的審核,招標工作正在進行中。集團公司還下發了《關於集團系統各單位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在招投標活動中嚴守“法定招標”紅線,嚴格遵循“三公原則”,規范操作。同時在集團內部開展了關於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
(2)組織全部二級企業對正在進行的自建工程項目設備採購情況、“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在各單位自查基礎上,集團公司對有關二級公司的5個自建工程項目的設備採購情況、“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相關公司招標採購制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存在缺失或不健全的情況,公開招標未能覆蓋全部採購內容。針對上述情況,集團公司依據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正在指導子公司完善招標採購的制度和流程。
(3)加強集團總部採購管理監督職能。為配合上述工作的系統開展,集團公司在運營管理總部內增設了採購管理部門,配備3個編制,重點負責監督、檢查、考核、指導下屬企業的採購管理工作。
(4)認真核查處理某三級企業生鐵貿易業務先簽協議后上會研究的問題。在集團公司指導督促下,相關二級公司對該項目責任人進行了處理,拿出了全力收回資金的措施﹔推進信用風險管控機制建設,已制定發布《信用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和《重點貿易決策評估辦法》,明確了信用交易審批管理的權限,建立了重要貿易業務決策風險評估機制。
(5)認真核查處理某二級公司廣播車出口業務以傳簽請示代替集體決策研究的問題。針對該業務反映出的該公司領導“三重一大”制度意識淡薄、集體決策觀念不強,經營管理粗放等問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指導該公司提出了限期收回資金的措施,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修訂了相關決策制度,明確了集體決策的范圍﹔發布實施了《信用風險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所屬各事業部對外授信的決策審批權限和流程。
(6)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針對上述業務事件反映出的部分企業對信用交易管控不嚴、監管尺度過寬的問題,集團總部積極指導二級公司建立和完善信用交易管理制度,目前已有13家二級公司已經制定發布或即將發布信用風險管理制度,涵蓋集團從事貿易業務的主要單位。
2.關於境外資產和項目管控不力,存在廉潔風險的問題。
(1)組織子公司對在手執行的58個海外項目設備採購、分包商選擇和佣金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和自查,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針對檢查結果,為加強對海外工程項目廉潔風險的防范,集團公司修訂完善了《業務佣金管理辦法》。下一步還將指導子公司制定完善海外工程承包和成套設備出口項目採購工作相關制度和流程。
(2)進一步強化對集團境外在執行工程項目的監控。一是嚴格要求子公司按季度填報海外項目執行情況表,將填報情況納入運營管理考核指標。二是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帶隊,對集團部分海外工程項目開展了現場檢查,內容包括重點項目整體執行情況、分包商管理情況、採購管理情況、代理費支付管理情況、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等。
(3)加強項目審計工作,突出審計重點。集團公司已明確,今后將提高對海外工程項目、國內工程總承包項目、建筑施工項目、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頻率,並深化審計內容,重點加強對項目分包商選擇、招標採購、佣金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與執行的檢查和監督力度,促進完善項目內部控制制度並強化執行力度。
(4)關於某二級公司海外電站項目發生事故造成損失問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會同該公司廣泛收集項目資料,對項目各方及第三方提供的事故分析報告進一步研究論証,以厘清事故原因和責任。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我集團及相關公司將引以為戒,在今后的海外工程項目中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嚴密防范風險。關於“群眾反映設備採購環節存在重大問題”一事還在進一步核查中,如發現有違紀違法問題,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5)關於某二級公司原總經理在海外電站項目中違規與代理公司簽訂佣金協議且截留代理公司返還的佣金問題。涉案的該公司原總經理已受到司法處理。為加強對佣金的管理監督,該公司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將嚴格執行集團和公司的佣金管理制度以及“三重一大”事項審批流程。
(6)關於集團境外機構資產處置問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認真細致核查了集團近10年處置境外資產的情況,將按有關規定向上級部門移交相關材料。
3.認真開展股權轉讓、兼並重組、投資經營專項檢查。
集團公司組織22家境內二級子公司和7家直屬境外機構對股權轉讓、兼並重組、投資經營工作開展了自查,並赴4家企業進行了現場抽查。針對抽查發現的問題,已督促相關企業完善股權轉讓、投資決策方面的“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和制度,嚴格履行項目審批程序,及時完成股權轉讓項目工商、產權變更,加強產權管理、投資管理部門力量和崗位設置。集團公司將在股權轉讓、投資決策審核過程中嚴格執行程序和制度,同時指導子公司進一步梳理、細化投資決策及管理制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投資項目的管理水平。對於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正在進一步核實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