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7日15:2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人民網北京9月17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天公布《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通報》稱,截至目前,整改實施方案確定的5大方面21類問題涉及到的78個整改項目已完成53項,集團公司總部制定和修訂規章制度26個,目前已完成核查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29件,立案3件,擬立案4件。
通報全文如下: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2月26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6月11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向集團公司黨組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站在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高度,把巡視整改作為當前集團公司黨建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認真學習中央精神,深刻反思,確保思想認識提高到位
中央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后,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立即主持召開黨組會,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2015年中央巡視組專項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關於加強紀律審查,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講話精神,對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逐句逐條認真學習,深刻反思,用中央精神統一集團公司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和行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通過學習討論,大家深刻認識到當前中央企業實際存在的諸多不容忽視的嚴重問題,深刻認識到中央企業全面從嚴治黨尤為緊迫,深刻認識到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面臨的嚴峻形勢和存在的明顯差距。通過對照反思,大家一致認為,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抓得准、看得深,直指要害、分析透徹、振聾發聵,完全符合集團公司實際,我們必須警醒,必須深刻反思,必須嚴肅對待。中央巡視組提出的五點要求,是對集團公司“政治體檢”后准確開出的一劑良方,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為我們巡視整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們要嚴格按照中央要求,橫下一條心,敢於直面問題,敢於揭短亮丑,敢於動真碰硬,嚴肅認真、一絲不苟,確保整改任務件件有落實、樁樁有回應、事事有結果。
(二)高度重視,以上率下,確保組織領導到位
黨組通過主持召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黨課、集團公司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以及上半年經濟運行分析會等重要會議,胡問鳴反復闡述認真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進行再動員再部署,要求集團公司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要站在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高度,把巡視整改作為當前集團公司黨建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務,真正把責任擔起來,把自己擺進去,以上率下,既要挂帥又要出征,親自組織協調,親自督促檢查,親自審核把關,確保主體責任扛在肩上、事事有人管。成立了由胡問鳴任組長,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孫波和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長虹為副組長,集團公司黨組其他領導同志為成員的集團公司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並由劉長虹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兩個月來,黨組先后五次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巡視整改工作,聽取匯報,及時督查工作進展。建立了督查督辦制度,堅持每周協調匯總總部各牽頭部門和成員單位落實整改情況,及時提醒督促按分工按節點完成整改任務。
(三)堅持問題導向,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任務責任落實到位
黨組多次主持召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巡視整改任務分工和整改實施方案。按照既要解決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舉一反三改進提高的總體思路,對照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逐條逐句理解,一件一件落實,共梳理出5大方面21類問題78個整改項目。每個項目都詳細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間節點,特別是對7月底8月初務必完成的重點任務,整改實施方案具體安排到每旬、每周,確保萬無一失。需要整改的每個問題都由集團公司領導挂帥,總部牽頭部門主抓,協同部門配合,做到任務責任落實到位。
二、嚴格按照“三嚴三實”要求,全力以赴落實整改任務
兩個月以來,集團公司嚴格按照“三嚴三實”要求,全力以赴落實整改任務,力求整改成效讓中央放心,讓員工滿意。截至目前,整改實施方案確定的5大方面21類問題涉及到的78個整改項目已完成53項,集團公司總部制定和修訂規章制度26個,目前已完成核查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29件,立案3件,擬立案4件﹔在今年初清理十八大以來問題線索154件基礎上,再次對2012年以來集團公司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排查、清理,目前已完成18件﹔嚴肅查處帶病上崗、違規提拔問題,分別對4家成員單位8位黨政主要領導作出責任追究決定﹔對17個成員單位的17名主要領導進行了輪崗交流﹔組織開展科研經費管理使用和科技產業化過程中利益輸送問題兩個專項整治活動,發現9類問題,處理3起案件。總的看,集團公司巡視整改工作扎實,進展比較順利,取得了較為明顯的階段性成果。
(一)關於落實“兩個責任”,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方面
1.突出抓好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的落實。針對反饋意見指出的“黨組紀律觀念淡薄、‘兩個責任’缺失”的重大問題,6月29至30日,集團公司召開了黨的建設工作會議。這是集團公司成立以來成員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共同參加的第一次黨建工作會議。會議全面貫徹管黨治黨新要求,對新形勢下集團公司黨的建設、改革發展、人才隊伍建設等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闡述和部署,提出了“抓黨建從工作出發、抓工作從黨建入手”的總體要求,強調深入落實“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黨組決定,從今年起,以后每年召開一次集團公司黨建工作會議,對黨建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部署。兩個月來,修訂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組議事規則》和《中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修訂)》,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按照落實“一崗雙責”要求,修訂完善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關於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辦法》。這些規章制度的實施,使集團公司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軌道。堅持抓早抓小,把紀律挺在前面,按照《中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領導干部進行約談的暫行辦法》,針對一些單位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約談,今年以來已約談29人次。
2.切實解決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兼任二級單位主要領導問題。黨組決定,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孫波不再兼任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原副總經理、黨組成員董強兼任的二級單位主要領導職務不再由黨組成員擔任,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姜仁鋒不再兼任中船重工科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副總經理、黨組成員杜剛不再兼任中船重工集團公司所屬技術研究單位職務。
3.採取措施,切實解決對違規違紀問題高舉輕放、有案不查、“清白自証”、“廉潔互証”等問題。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管理辦法(試行)》,對線索管理的原則、內容、標准、程序以及具體方式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目前正在制定相關規定,建立集團公司紀律審查協作工作機制。
4.按照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要求,加快推進“三轉”。制定頒發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關於紀檢監察工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指導意見》,貫徹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要求,著重在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清理規范紀委書記兼職(分管)工作、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完善履職考核、強化內部監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制定實施《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成員單位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實施辦法(試行)》,將落實“兩個為主”要求制度化、程序化。組織開展了成員單位紀委書記兼職(分管)工作清理調整和紀委清理退出議事協調機構專項活動。各成員單位認真組織自查清理,按集團公司規定進行調整規范,並經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審核、簽字背書后,向集團公司上報了專項活動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集團公司及時進行了督促整改。至今,所有成員單位紀委書記兼職均按照集團公司黨組規定全部清理完畢,成員單位紀委清退出議事協調機構332個。
5.加強充實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力量。黨組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巡視工作組織建設的決定》,成立集團公司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巡視辦公室,並明確了主要職責和領導崗位設置。黨組決定巡視辦公室配備專職副主任1名。集團公司設立4個巡視組,每組設專職組長(部門主任職)1名、副組長(部門副主任職)1-2名,根據工作需要,每組抽調配備若干名(至少1名)工作人員。目前,專職副主任已配備到位,已配備巡視組組長2名、副組長3名。集團公司總部紀檢監察(含巡視)專職人員編制已由7人擴充至24人(其中部門副主任職以上崗位15個),已配備到位14人。審計部充實調整方案正在征求意見,將隨集團公司總部機構改革同步實現。
(二)關於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著力抓好成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組織開展科研經費管理使用和科技產業化過程中利益輸送問題兩項專項整治活動。
(1)成立了由集團公司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任副組長的科研經費管理使用問題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也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挂帥的工作機構。有科研費撥款的59家單位(28家院所、31家企業)按照集團公司要求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集團公司組成4個核查組,對武漢、華東、西安、大連及天津地區13家成員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了深入核查,已責成相關單位整改存在的問題。針對專項整治活動發現的問題,制定完成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科研會議費管理辦法》、《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試驗費管理辦法》、《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科研費財務管理暫行規定》,正在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科研項目差旅費管理辦法》。
(2)成立了科技產業化過程中利益輸送問題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圍繞項目和正常業務轉移到私人公司、變賣單位資源和知識技術為個人牟利及領導干部在公司違規報銷大額開支情況等三項重點內容,督促指導成員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和處理,對其中10家研究所進行了抽查。26家科研院所檢查相關業務單位315個,有2個單位發現問題3起,分別給予12名相關人員紀律處分,1名移送司法處理,對1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潔約談,責令落實整改。為了從機制體制上堵住科技產業化過程中利益輸送問題和漏洞,集團公司對規范項目和業務開展、資產處置、知識產權等方面相關制度進行了梳理,目前,已修訂完成裝備產業評價辦法。各科研院所對約400項制度進行了清理,提出修訂完善管理制度計劃。
2.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領域管理程序。制定下發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領域廉潔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對廉潔風險自查、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廉潔風險防控檢查和報告等做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是進一步完善了公開(公示)制度,建筑工程和設備在公開招標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開發布招標信息,並將中標結果在該媒體上進行公示。在此基礎上,還建立了單位內部公示制度,在單位內部辦公網上公示建筑工程和設備招標採購信息和中標結果,以及批復不招標的限額以上建筑工程和設備比價談判、合同簽訂情況,接受員工監督。
3.進一步規范物資採購、外協外包領域管理程序。印發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關於開展對大宗物資集中採購、生產用物資採購(內配)、外協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程序文件中的漏洞進行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各成員單位通過自查發現問題126個,存在漏洞的程序文件190份,對產生這些問題、漏洞的原因進行了剖析,並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為加大集團公司集中採購力度,擴大集中採購范圍,創新集中採購管理模式,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大宗物資集中採購管理規定》﹔為杜絕物資採購中的不正之風,實現“陽光採購”,防范廉潔風險,控制採購成本,提高集團公司內部配套率,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生產用物資採購(內配)原則規定》﹔為促進外協外包工作決策透明、程序規范、過程受控,保証高質量、高效率、低成本利用外部資源,防止利益輸送,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生產外協外包原則規定》。
4.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為了進一步規范“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和程序,認真組織梳理涉及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的內容清單,共梳理出34項,其中重大決策16項、重要人事任免5項、重大項目安排8項、大額資金使用5項。目前,集團公司“三重一大”清單已制定。
5.加強對成員單位大額資金的集中管控。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辦法》、《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總部資金支付審批管理辦法》,實行“資金池”資金集中管控模式,將大額資金籌措由現行各成員單位分散籌集改為總對總、分對分的辦法,要求成員單位可集中資金集中度要達到95%以上。目前,已完成成員單位669戶開戶銀行的全面排查摸底,各成員單位正在辦理開戶銀行授權手續,並開通網上結算和電子回單系統。督促成員單位辦理開戶銀行與集團公司“資金池”挂接賬戶的銀行授權手續。建立了月度資金集中度情況通報制度,對資金集中度低的單位集團公司將約談成員單位負責人。
6.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創新,不斷增強院所內生活力。已經完成了“科研院所產業化現狀、面臨形勢、存在的問題分析”專題材料,正在編制《科研院所“十三五”固定資產投資規劃》,正在研究“科研院所產業板塊整合、發展思路和發展目標”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