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7日15:2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三)關於加大力度,認真核查處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方面
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梳理分類,從成員單位集中抽調了40余名紀檢監察干部,組成10個調查組,集中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立案3件,擬立案4件,了結15件,對包括1名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在內的3名領導人員進行了黨紀處分,對成員單位4名黨政正職和1名副職分別作出降職、免職和調整現任領導職務的組織處理,對6名成員單位行政正職領導進行了廉潔約談。
分類整理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個人訴求類的信訪件18件,按照規定轉交相關單位和部門處理。在今年初清理十八大以來問題線索154件基礎上,按照統一標准、規范處置要求,再次對2012年以來集團公司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排查、清理,目前已完成18件,排查工作仍在進行。
今年1—7月,在保証核查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前提下,舉一反三,集團公司總部和成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組織核查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136件,目前已紀律處分21人。
(四)關於堅決整治“四風”,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方面
1.按照中央巡視組要求,嚴肅追究頂風違紀領導人員責任,重點查處違規發放獎金補貼、違規報銷接待費用、公款打高爾夫球、搞變通建設辦公大樓、公款旅游等問題。今年1—7月,先后組織核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19件。截至目前,已紀律處分5人,組織處理7人,廉潔約談8人,另擬立案4件。
2.馳而不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修訂完善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總部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成員單位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規定》,提出了禁止性條款以及嚴格的處罰標准。組織開展了成員單位領導干部辦公用房情況專項檢查,組織9個檢查組,主要針對辦公用房面積是否超標、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以及清理整改等情況,採取交叉檢查方式對81家成員單位582名領導人員辦公用房情況進行了實地檢查,發現有3家成員單位尚未建立辦公用房管理制度、1家單位黨委書記因兼任工會主席有兩處辦公室(總面積未超標),均責成整改並已整改完畢。堅持節日廉潔提醒制度,每逢重要節日,集團公司黨組及時下發通知,宣貫中央要求,轉發中央紀委通報的典型案例,反復提醒、反復警示,防止踩“紅線”。堅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月報制度,成員單位每月向集團公司填報情況統計表,發現問題,及時督查糾正。
(五)關於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方面
1.修訂完善規章制度。修訂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組議事規則》、《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總部職務設置與崗位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了黨組選人用人工作程序。通過修訂、制定這些規則、辦法,極大提高了黨組成員選人用人的責任意識,促進了選人用人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2.推進成員單位主要領導交流輪崗。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領導人員交流工作暫行規定》,認真梳理截至今年底任職滿10年的成員單位領導班子正職名單,研究制定交流輪崗方案,日前已完成交流30.36%,計劃2016年底前再完成50%,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3.嚴肅查處帶病上崗、違規提拔等問題。組成2個調查組對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人員任職的各個環節進行了倒查,認真核實相關情況,根據規定分別對這4家成員單位8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1人調整了崗位、1人調整了崗位並降級使用,也免除或解聘了有關人員職務。嚴明個人有關事項“凡提必核”要求,制定下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強調對不按要求進行核查的,嚴肅追究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同時補充核查了6位2015年集團公司新提拔的領導人員個人有關事項,目前已核查19位列為考察對象的、6位列為成員單位中層干部考察對象的領導人員個人有關事項。
4.組織全面排查2010年以后領導干部親屬子女在本單位從業、任職情況。目前已完成調查核實和數據統計,將嚴肅處置違紀違規行為,其余視情況分類處置。制定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成員單位領導人員親屬在本單位從業任職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領導人員嚴格執行任職回避制度,並對違規行為處理和責任追究作出了規定。
三、鞏固深化整改成果,著力建設長效機制
集團公司黨組認為,雖然經過兩個月時間的努力,集團公司巡視整改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這只是初步的,成果也是階段性的,巡視整改剛剛開局,僅僅破題。按照《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巡視整改實施方案》,已經完成的53個項目需要鞏固深化,還有25個項目需要落實,有些工作需要長抓不懈,特別是一些重點工作。黨組決心,這些整改項目必須緊緊抓在手上、抓住不放,再接再厲,緊盯目標任務,深入梳理,嚴格按計劃工期,堅持標准不降、力度不減、進度不延,完成一件,銷號一件,確保向中央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黨組繼續率先垂范,每位成員按分工按節點完成自己負責的整改任務,以扎實的整改效果接受中央和廣大員工的檢驗。
(一)從嚴落實“兩個責任”,確保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深入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通過落實集團公司黨的建設工作會議部署的各項任務,從黨組做起,集團公司將進一步增強落實“兩個責任”的堅定性和自覺性,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成為集團公司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人員的腦中所想、心中所念、足下所行。集團公司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把第一責任扛起來,決不當“甩手掌櫃”,真正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以上率下,一級帶動一級、一級管好一級,壓力級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黨組織其他成員將牢記自己的黨內職務和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各級紀委要聚焦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克服不想監督、不敢監督問題。堅持約談制度,針對落實“兩個責任”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約談有關領導,提醒誡勉,避免小問題釀成大錯誤。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無論涉及到誰,都將嚴肅追究責任,切實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二)堅持零容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繼續核查處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一查到底,決不護短,務必今年底全部完成任務,並向中央報告調查處理結果。強化紀律審查,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堅強的決心、最果斷的措施,切實解決對違規違紀問題高舉輕放、有案不查、“清白自証”、“廉潔互証”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堅決查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權謀私、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重點查處十八大后還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人員﹔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后的頂風違紀行為,把反腐利劍舉起來、用起來,讓那些想搞腐敗的人斷了念頭,搞了腐敗的人付出沉重代價。
(三)馳而不息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糾正“四風”雖然取得一定進展,但樹倒根在,重壓之下可能花樣翻新,防止“四風”反彈任務十分艱巨。對此,我們必須十分清醒,將始終繃緊紀律弦,強化紅線意識。各級黨組織將勇於擔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嚴於律己,敢抓敢管。紀委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細節,盯具體問題,堅持“零容忍”,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要嚴肅追責,層層傳導壓力,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集團公司不折不扣貫徹執行。
(四)嚴格執行選人用人政策規定,堅決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著力打造態度明朗、心胸開朗、作風硬朗的“三朗”領導干部隊伍,落實“三嚴三實”要求。端正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制度規定,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管理,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帶病上崗、違規提拔等問題。大力推進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的輪崗交流,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與活力,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圍。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嚴格管理,對不作為、不擔當、不適崗的領導人員,堅決予以撤換或調整。
(五)深化鞏固,加強集團管控,確保持續穩定發展
繼續深入抓好科研經費管理使用和科技產業化過程中利益輸送問題兩個專項治理活動,務必取得預期效果,切實解決科研院所存在的違規違紀行為,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和物資採購、外協外包領域管理程序,把制度的籬笆扎得更緊,把制度的執行抓得更嚴,有效防控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存在的廉潔風險。深入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形成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決策運行機制,嚴格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確保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加強集團公司戰略引領與財務管控,綜合推進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把握新常態,激發新狀態,持續增強集團公司管理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為軍民融合、技術領先、產融一體的創新型企業集團,為支撐國家戰略、引領行業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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