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通報被查處的128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時政--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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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被查處的128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

2015年09月16日11:2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2013年12月,雞東縣文化館以“下基層輔導費”為名向職工發放補貼9000元。該館館長袁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010年至2014年,肇東市姜家中心小學校長劉顯德連續5年收受該校借調人員張某的節日禮品累計2000余元。劉顯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2015年2月1日,肇源縣永興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景龍給女兒操辦“升學宴”,收受禮金1.24萬元。劉景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2014年11月,蘿北縣國土資源局在辦公室分配使用過程中,不嚴格執行有關標准和規定,造成個別辦公室面積超標。該局局長閆洪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泗陽縣廣播電台黨組副書記朱穎、廣播節目部主任劉海洋,違規組織本部門職工聚餐,花費公款1250元,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與黨內警告處分。

2.沭陽縣委政法委主任科員王建國,在節日期間,先后多次違規收受他人贈送購物卡共計4.1萬元,並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泗洪縣住建局華晨檢測公司經理陳一洲,4次違規超標准接待,共計花費公款6180元,並贈送2290元的土特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住建局副局長劉賢永作為該公司分管領導,被誡勉談話並在全縣通報批評。

4.淮安市軍隊離退休干部第二休養所黨支部副書記、所長裴東林,巧立名目,多次違規給職工發放獎金、福利共計51.56萬元,人均5萬余元,其本人共獲得6萬余元,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與行政撤職處分。

5.連雲港市海州區新壩鎮鎮村管理辦公室主任徐興兵,違規私用執法車輛並發生交通事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環保庭副庭長王崔起,違規收受當事人贈送的香煙、白酒、2000元購物卡和草雞蛋等節禮,受到行政撤職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淳安縣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凌至誠、總經理徐建君、物業管理科科長葉邦紅違規收受購物卡、煙酒、土特產等。凌至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徐建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被免去總經理職務﹔葉邦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被免去物業管理科科長職務。

2.寧波市北侖區城管局執法大隊白峰中隊常務副中隊長胡紅進違規收受提貨券、購物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蒼南縣浙南建筑質監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總經理蘇亦秋、副總經理溫小周、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周世洋違規發放津補貼。蘇亦秋、周世洋分別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溫小周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全部清退收回。

4.湖州市殘聯違規收受、購買並發放購物卡(券)。湖州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王則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湖州市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分管紀檢工作)陳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購物卡(券)全部予以收繳。

5.嘉善縣水利局組宣科科長楊國華、河道管理站站長戴加輝違規接受高消費娛樂活動。楊國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組宣科科長等職務﹔戴加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常山縣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胡思連違規發放津補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全部清退收回。

7.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夏輝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責令承擔個人就餐費用。

8.三門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小華違規操辦兒子婚宴,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9.雲和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董偉平在擔任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期間,多次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責令承擔相關費用。(浙江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安溪縣發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黨支部書記胡吉祥於2013年至2015年5月間,公款購買高檔酒水、香煙用於公務接待,公款購買高檔公文皮包、中秋月餅券用於濫發福利以及組織公款旅游等。胡吉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按照法定程序被免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2.將樂縣文體廣電出版局原副局長兼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原大隊長范舸於2014年9月26日、12月1日,先后兩次將私人請客的招待費合計1300元,以公務接待名義用公款報銷。范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3.順昌縣洋墩林業站站長鄭治林於2015年6月20日(端午節),私自駕駛公車參加朋友聚會以及接送女兒。鄭治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繳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南昌市安義縣教科體局中招辦副主任劉丁雲,違規收受“紅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

2.撫州市崇仁縣禮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羅志勇,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九江市廬山管理局廬山茶場原場長楊恆贛,違規濫發津補貼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4.上饒市廣豐區農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新村辦主任鄭章其,違規使用公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責編:仝宗莉、唐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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