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6日11:2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秦皇島市昌黎縣人民醫院借舉辦新院址落成儀式之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院長李成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廊坊市永清縣信訪局科員李浩,為女兒舉辦升學宴,違規宴請下屬及同事,並收受禮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信訪局局長石文江、紀檢組長伊文娜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保定市安新縣端村鎮黨委書記杜春樓、鎮長陳滿成,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唐山市海港經濟開發區熱力公司總經理蔡宏杰、副總經理黃長發、供熱部部長王學忠、安監部部長崔立全,違規接受投標單位宴請。蔡宏杰、黃長發、王學忠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項目負責人崔立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邯鄲市大名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違規發放津補貼,副校長馮克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石家庄市平山縣公路路政管理站辦公室主任韓宏宇,公車私用,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7.衡水市故城縣環保局虛開汽油費發票支付招待費,局長胡樹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承德市承德縣總工會公款購買購物卡,違規為單位職工發放津補貼,工會主席李福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滄州市肅寧縣農業局違規提供超標准接待,局長靳保全、副局長耿立慶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張家口市宣化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齊和營,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車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邢台市隆堯縣固城鎮衛生院院長王建強,違規接受藥品銷售人員安排的旅游活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大同市陽高縣公安局局長孫家壽等人違規收送節禮等問題。經查,2013年至2014年,陽高縣縣長助理、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縣級)孫家壽,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公款購買煙、酒、水果等共計支出5.1882萬元,用於超標准公務接待﹔2015年春節期間,公款購買節禮17份共計支出3570元。經大同市紀委常委會2015年8月6日研究,決定給予孫家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忻州市五寨縣第一人民醫院婦產科主任徐彩峰違規收受禮金紅包問題。經查,2015年1月至2月,徐彩峰違規收受4名就診患者現金共計2000元。經五寨縣衛生局局務會2015年5月12日研究,決定給予徐彩峰行政記過處分。
3.忻州市神池縣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張志明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經查,2015年2月12日,張志明違規使用縣人民法院公務用車回村掃墓,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經神池縣紀委常委會2015年3月20日研究,決定給予張志明黨內警告處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狼山法庭庭長李新公車私用問題。經查,2015年6月28日上午,李新駕駛警車協調水費糾紛,辦理完公務后,使用警車陪其親屬到古城辦理私事。2015年7月16日,臨河區人民法院院長辦公會議決定,給予李新行政警告處分。
2.包頭市固陽縣就業局局長王文斌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4年3月3日,王文斌接受包工頭姜某某所送價值3400元海參禮品。2015年8月,包頭市固陽縣紀委給予王文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興安盟扎賚特旗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隊工作人員公車私用問題。經查,2015年3月7日上午,扎賚特旗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隊第三中隊郝志國、王武警、李榮金(駕駛員)3人駕駛執法車輛執勤期間公車私用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2015年8月,扎賚特旗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對此事負有領導責任的路政管理大隊大隊長楊振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郝志國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王武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李榮金黨內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沈陽市遼中縣公安局於家房派出所所長韓卓,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大連市水利科學研究所所長李岩,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被給予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3.朝陽市北票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徐志平,違規操辦婚喪喜慶,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長春市寬城區司法局東廣司法所所長劉偉違反廉潔自律問題。2014年3月26日至28日,劉偉駕駛本局公務用車參加市司法局組織的業務培訓班,晚上私自將公車開回家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區附近,違反了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寬城區紀委給予劉偉黨內警告處分。
2.四平市鐵東區住建局市容衛生監察大隊辦公室主任劉天驕違規收取禮金問題。2015年5月16日,劉天驕借兒子滿月之機舉辦酒宴,除親屬外,劉天驕還通知了原單位同事參加,收受禮金5200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鐵東區紀委給予劉天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鐵東區住建局撤銷劉天驕市容衛生監察大隊辦公室主任職務、收繳違紀禮金。
3.大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兩家子分局局長謝曉東違規收取禮金問題。2015年8月1日晚,謝曉東在大安市某大酒店為其女兒操辦升學宴,邀請管理服務對象參加,並收受禮金共計1100元。8月12日,經大安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謝曉東黨內警告處分。8月14日,大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免去謝曉東兩家子分局局長職務。(吉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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