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7日17:35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原廳長吳永平被“雙開”
據山西省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第十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吳永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吳永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長期非法持有假身份証,隱瞞不報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賣官鬻爵,官商勾結進行利益輸送,收受賄賂。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委常委會研究,呈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給予吳永平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吳永平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吳永平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吳永平
吳永平簡歷:
吳永平,男,漢族,山西省懷仁縣人,1959年7月出生,1981年6月入黨,1975年4月參加工作,2004年7月山西省黨委校公共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大同煤礦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等職﹔2011年9月,任山西煤炭工業廳黨組書記,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
2014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31日,被免去職務。
2015年1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晉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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