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7日17:35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山西省忻州市委原書記董洪運被“雙開”
據山西省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第十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忻州市委原書記董洪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董洪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重大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私企車輛供自己和家人使用,多次出入私人會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賣官鬻爵,插手、干預行政審批和企業經營活動,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且在組織審查期間,採取欺騙、隱匿、訂立攻守同盟等手段,對抗組織調查,性質惡劣。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委常委會研究,呈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給予董洪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和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董洪運
董洪運簡歷:
董洪運,男,1956年11月出生,漢族,山西省洪洞縣人,山西師范學院政史系本科學歷,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月參加工作。
參加工作后任洪洞縣馬頭公社黨委秘書﹔
1984年1月任洪洞縣委常委、萬安鎮黨委書記﹔
1986年5月任鄉寧縣委副書記﹔
1990年3月任浮山縣委副書記﹔
1992年11月任浮山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
1993年5月任浮山縣委書記﹔
1995年11月任運城行署副專員(期間: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在吉林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1年1月任運城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6年2月任山西省呂梁市委副書記、呂梁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9年4月任忻州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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