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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9日00:03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2002年
雙獨可生二胎
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通過,2002年9月起施行。(點擊查看全文)
2002年9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山東、四川等27個省份在上世紀末已實行“雙獨二胎”政策,湖北、甘肅、內蒙古在2002年實行,河南省在2011年實行,成為最后實行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