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留】
鎮干部稱不是提留款而是“辦公經費”
臨泉縣銀行系統一名高管表示,集中清理不良貸款,與信用社將升級為農商行有關。
2012年6月,安徽省政府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的意見》,要求到2015年全省所有農村信用聯社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2012-2014年期間,省財政對成功改制的高風險農村信用聯社給予1000萬元獎補。
由臨泉縣政府提供的一份文件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該縣農村信用聯社不良貸款余額為11.04億元。
臨泉縣農村信用聯社紀委書記袁靜說,此次將追繳30年以來的不良貸款。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孝頂表示,村民與信用社的貸款,屬於民事債務糾紛,信用社可以通過法院走訴訟程序,“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干預,屬於濫用職權,沒有法律依據。不清楚信用社與政府之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據臨泉縣多名鄉鎮、村干部透露,追繳上來的貸款,鄉鎮要提留35%,村委提留5%。
對於提留款的說法,迎仙鎮一名副鎮長並不認同,“這是辦公經費,去村民家要錢,開車,吃飯,不都要花錢嗎?”
但臨泉縣政府和農村信用聯社均對新京報記者否認有提留這一說法。此外,袁靜還否認鄉鎮村干部有清收任務,“只是負責通知欠貸村民。”
然而,記者獲取的一份政府文件《臨泉經濟開發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實施方案》顯示,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清收任務的,對各社區、居委會按照清收任務的2%獎勵,超額部分按5%獎勵﹔對包片干部及書記、主任按照清收任務的2%獎勵、清收任務的1%作為工作經費。
方案還規定,對連續兩次最后一名的干部停職,對連續三次最后一名的干部免職處理。
11月1日,臨泉縣政府官網消息稱,瓦店鎮政府召開兌現會,對完成清收任務的前三名發獎金,對后三名處罰金。
臨泉縣政府為何動員各級行政、司法部門為農村信用社追貸,政府是否其中有利可圖?截至發稿,該縣縣長梁永勤未回應新京報就此問題的數次電話及短信問詢。(記者:王瑞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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