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全國高速公路收費站3年僅撤銷4個
作為公共建設事業,修路包括高速公路應該是政府的公益性事業,為什麼還要單獨收取通行費?北青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其實這種政策源於早年的客觀現實情況。我國的收費公路政策是1984年12月的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上批准的,出台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而當時的大背景是,全國二級及以上公路裡程隻有1.9萬公裡,全國37%的公路是簡易的等外公路,近30%的公路晴通雨阻。當時即便干線公路也經常出現交通擁堵,車輛平均時速不足30公裡。以北京到天津共166公裡路程為例,平均需要6個多小時才能到達。國道104線和107線北京段多次出現嚴重堵車,導致交通癱瘓超過7天的情況。公路基礎設施供給能力不足與社會需求增長的矛盾日益突出,當時已經成為嚴重制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瓶頸”。
此后收費公路政策確實加速了我國的公路建設,根據交通運輸部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通車高速公路中,有97%是依靠收費公路政策建成的,這一比例遠高於一級公路的61%和二級公路的42%。
隨著2008年國家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全國共有21個省份全面取消了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全國公路收費站數量明顯減少。但在高速公路方面,撤銷收費站的進程相當緩慢。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收費公路共設主線收費站1728個,其中高速公路736個,比例超過四成。2013年與2010年相比,全國收費公路主線收費站減少了727個,下降29.6%。但其中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僅減少4個,下降了0.5%,比例遠低於一級公路的23.5%和二級公路的54.4%。這難免給人“路越修越多,收費站也越來越多”的印象。
本欄文/本報記者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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