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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乞丐帶10歲養女乞討9年 打傷志願者(圖)【3】

2014年12月24日08:08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爭搶”乞討女童 養父與志願者起沖突

王軍:擔心孩子在福利院被欺負

王軍對於處理結果並未說什麼,事實上,這也並非小飛燕第一次進兒童福利院,2006年8月,他帶小飛燕(當時名為“妮頭”)在上海乞討時受到網友質疑,愛心人士為小飛燕聯系醫院進行腦積水手術后,將其送進了一家條件很不錯的兒童福利院。王軍則被引薦去做快遞工作,並可隨時去看望“小飛燕”。

然而一個多月后,“小飛燕”卻被王軍從福利院中接出,稱原因是小飛燕在福利院裡總被其他孩子欺負。

此后,王軍帶著孩子繼續在上海、武漢、哈爾濱、三亞、海口的街頭乞討。

戈潔:不能讓孩子跟著乞討了

戈潔等志願者對王軍的話一直持懷疑態度,這也是爆發沖突原因之一。

2011年2月,王軍和小飛燕在三亞獲得愛心人士萬余元捐款,王軍當時帶孩子回了河南周口老家,臨走前堅稱“再也不會讓孩子出來乞討”,並對媒體表示,回鄉后要給小飛燕辦理領養手續,讓她像自己其他3個親生孩子一樣上學讀書。

但“父女”還是以乞討者的身份出現在了各地街頭,有網友質疑稱“小飛燕成了乞討工具”。王軍解釋說乞討是為了給小飛燕治病,而且因自己已經有了3個孩子,收養手續辦不下來。

對於警方可能將把小飛燕送至豐台兒童福利院的處理結果,戈潔表示,還是想讓孩子去他們那兒接受救治。而他們最基本的目的是讓小飛燕結束乞討生活,“必須要盡快治療、上學,過上正常兒童的生活。”

■ 律師說法

小飛燕應送至兒童福利院

北京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萬大強表示,依據《收養法》,王軍因已有子女,並不符合收養條件,“即使小飛燕希望和王軍一起生活,但這並不符合法律規定,不會被允許。”

萬大強稱,按《收養法》規定,小飛燕今后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由政府部門送至有資質的社會福利機構生活。至於是在北京,還是當初被遺棄的上海,應由兩地相關部門協商確定。

此外,因王軍對小飛燕並無合法的監護人身份,所簽訂的“寄養”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也不可能按協議規定,將小飛燕送至戈潔所在的兒童關愛中心生活。(記者石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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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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