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准備案,領導口頭宣布成立“派出所”
為解決這些“假警察”沒有執法權的問題,“派出所”又堂而皇之地進駐了政府大樓。
記者在“機關中心一號樓辦公部門分布示意圖”的電子顯示屏上,看到有公安機構的位置信息。據張洪斌介紹,這個由郊區公安分局所轄的“政府治安派出所”設在一層的0109房間。但記者在辦公室門上沒有看到任何標識。
“派出所”負責人王兆林說,這個“派出所”已經有8年了,主要任務是維持政府門前的治安秩序,現有4名民警,老所長剛退休不久,現在由他主持工作。當記者問及該所是否經過編辦批准、辦理過哪些治安案件時,王兆林和在場的保衛科干部說,“搞不清這裡究竟是派出所還是治安大隊”,“前幾年在大樓外面挂著治安大隊的牌子,后來沒了”。
公安機構為何設在政府大樓裡?到底是派出所還是治安大隊?這一機構是否經過批准?
市公安局經濟保衛支隊支隊長李倫堅稱,郊區公安分局在政府設立了治安大隊,前面幾任領導也都有批示,業務指導職能剛剛劃歸經保支隊負責,至於為何不歸治安支隊則語焉不詳。
郊區公安分局局長王鵬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該分局確實設有“政府治安派出所”。從市公安局內部電話本上,記者找到了“政府治安派出所”的登記信息。
設立派出所需要市編辦和市公安局審批,還要報到省公安廳備案,市公安局負責機構管理的人事科副科長梁雲峰起初表示不確定,查閱檔案后他明確表示,市公安局沒有“政府治安派出所”這一機構。
記者多次提出向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部門了解情況,但市公安局政治部和經保支隊工作人員均表示聯系不上:“電話打不通,指揮中心也找不著人。”
佳木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於長海11月12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起初否認該“派出所”的存在,其間幾經通話核實給出結論:該“派出所”確系2006年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共同商定、口頭宣布成立的,沒有經過批准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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