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國古代的“中央巡視組”是如何工作的
古代監察制度有哪些可借鑒之處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古代的巡視制度對當下的中央巡視制度有哪些可借鑒的地方?
張晉藩:我國古代的御史監察制度是土生土長的制度,很有特色。晚清官制改革時,唯獨都察院被保留下來。說明它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地方,在今天也值得借鑒。
首先,監察巡視要有法,法規要規定得很細致,如活動的程序、糾彈的對象、如何處理等。
其次,重視對司法的監察。如死刑案件,御史台長官都要參加。對行政監察,則要監察效率。
古代御史出巡的時候,還要根據考察的地方和事件,按輕重劃分大、中、小三個等級。大的事件由資深御史辦理,年輕的御史隻能辦小差,經考核后,才能派遣大差。這也是為了保証巡按御史清正廉潔。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古代的監察制度有什麼缺陷?
張晉藩:根本的缺陷在於,監察權的來源是皇帝,所謂“代天巡狩”。因而,監察效力的發揮,很大程度上要看皇帝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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