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雲
原標題:李步雲:憲法監督提上日程是重大進步
【對話人物】
李步雲
1933年8月生,湖南省婁底市人。中國社科院榮譽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宣傳部和司法部“國家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成員。
1978年發表《堅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被視為法學界思想解放的標志。1979年發表《論以法治國》,開了“依法治國第一腔”。曾參與1982年憲法的制定,並多次參加1999年修憲、2004年修憲座談會,所提的“‘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等建議被採納。新京報首席記者王姝
1982年憲法
很好的憲法,反映了當時的認識高度
新京報:12月4日是第一個國家憲法日,打算怎麼過?有沒有特殊安排?
李步雲:之前接到了不少講課、座談的邀請,都跟憲法紀念日有關。但是4日,全國人大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活動,關於立法法修改的座談會。我覺得立法法修改非常重要,全國人大的這個座談會一定要參加,所以我就沒有接受其他的邀請。
新京報:你如何評價現行憲法,也就是1982年憲法?
李步雲:1982年憲法是一部很好的憲法,基本反映了當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的精神和思想路線,反映了當時我們達到的認識高度。這個高度超過了1954年以前的階段,超過了1954年到“文革”這一階段,更超過了“文化大革命”時期。1975年憲法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憲法,是“文革”時搞的。1978年憲法,也沒有完全消除1975年憲法的影響。
1982年憲法在很多方面取得了重大進步,比如恢復了兩大原則:司法獨立原則、法律平等原則。這兩大原則1954年憲法有規定,但1975年憲法取消了,1978年憲法也沒有恢復。
新京報:1982年制定新的憲法時,你在做什麼?
李步雲:我當年被借調到了中央書記處研究室工作,接到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起草葉劍英委員長在1982年憲法修改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稿。
那時我才40多歲,精力很充沛,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就住在中南海的辦公室裡。用了1個多月,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10篇文章,這些文章都跟憲法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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