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0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對甘肅省進行了巡視。7月6日,中央巡視組向甘肅省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一)關於主體責任落實方面的問題
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的問題,巡視組建議,要健全和完善落實省委主體責任、省紀委監督責任的制度機制,強化督促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整改情況如下:
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省委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分管領導責任,通過責任和壓力的傳導,嚴格履行“一崗雙責”,使全省上下落實主體責任的意識明顯增強,責任分解工作逐步落實,工作效果逐步顯現。一是主動約談,傳導責任。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直接對14個市州黨政一把手、紀委書記、組織部長逐一面對面交談,傳達中央、中央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精神,傳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壓力,通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結果,並指出了有關領導班子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需要總結的經驗教訓和必須引起重視的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二是制定措施,規范責任。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調查研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中共甘肅省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經省委十二屆八次全委會議審議通過,明確了落實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基本職責、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並提出要著力構建“履行三大職責、抓實七大任務、健全八大機制、拓展三大平台”的“3783”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體系。三是實行“三述”,強化責任。在省委全委會上第一批8名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述紀述廉述作風”報告,對第二批“述紀述廉述作風”人員已經作了安排,以此強化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的意識和抓好主體責任落實的責任。四是加強督查,落實責任。省委組成了11個由省委常委牽頭的“兩手抓兩手硬、雙促進雙落實”調研檢查組,從8月下旬開始,對各市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任務等工作進行調研指導和督促檢查,促進省委全委會議關於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全省的貫徹落實,這項工作已在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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