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作業高溫津貼月發120元
飲料、藥品不得沖抵高溫津貼﹔全國發放標准、時長不一,天津最高可日拿21元
新京報訊 炎夏又至,高溫津貼的發放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據了解,北京市總工會、安監、人力社保、衛生四部門近期公布了今年的高溫津貼標准,稱今年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的發放標准仍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並強調飲料、藥品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據了解,各省市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長、標准不一,且有的以月發放,有的則按日計算。從全國來看,海南省是發放高溫津貼時間最長的,從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標准也相對較高,為每人每天10元。
而天津今年建立了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實行高溫津貼與職工平均工資挂鉤,每日津貼達21元,此標准在全國屬於高標准。
和全國一些省市相比,北京現行高溫津貼標准並不算高。而且,北京發放時間為3個月,而多個省市都定為4個月或更長,尤其是南部省份。比如,廣東高溫津貼定為150元,6月至10月足額發放,持續5個月﹔上海為200元,從6月至9月持續4個月﹔江西為160元到240元,從6月至9月持續4個月。
北京亮點
【作業時間】 超40℃可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按市總工會等四部門下發的《關於做好2013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北京明確了如出現日最高溫40℃以上的“強高溫天氣”,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溫達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6小時,並暫停12時至15時露天作業。
對於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37℃以下時的“一般高溫天氣”,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津貼標准】 防暑飲料禁“沖抵”高溫津貼
通知指出,對於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做好高溫津貼發放工作。北京明確,今年高溫津貼的標准和去年相同,發放時間為6月至8月。
對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標准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
四部門今年還強調,用人單位要做好對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發放工作,但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發放保障】 本月起四部門聯合檢查
從本月起,市安全監管局、衛生局、人力社保局、總工會,將對各區縣和存在高溫作業的單位貫徹落實防暑降溫開展聯合檢查。
監督檢查重點將是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內容是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
如發現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有關部門會對該用人單位依法進行查處,並責令用人單位整改,還將進行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
高溫津貼是必須支付的。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勞動者也可以依法維權,由工會與企業協調,維護職工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仍拒支付,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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